法務部表示,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經行政院邀集開會多次,耗時近4年,於今天發表作為推動人權業務重要依據,8項人權議題包含數位人權、生命權保障等,盼能改善缺失。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國內自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俗稱人權兩公約)以來,各機關積極依兩公約及其施行法的規定落實人權保障業務,但因未制定整體性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使得缺乏整體人權政策指導綱領。

新聞稿指出,世界各國早已陸續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作為推動人權業務的重要依據,因此行政院自民國107年下半年指示法務部擔任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幕僚機關,積極展開相關制定作業。

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是由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及林萬億共同邀集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召開多次會議,共同盤點應優先推動、促進、保護的重大人權議題,並擬定具體改善的行動及應達成的關鍵績效指標,以確保落實改善相關人權缺失;耗時近4年,終於完成。

8項人權議題如下:

1.強化人權保障體制:行政院成立人權專責單位,由上而下整合跨公約、跨部會之人權業務。2.人權教育:建立人權教育監測與成效評估機制,改善我國人權教育重量不重質之問題。3.平等與不歧視:制定綜合性平等法,澈底解決禁止歧視規定散見於各項法規之現況。

4.生命權保障:青少年自殺為全球公衛問題,交通意外事故死亡也為國內重大公共安全問題,因此就此二個問題提出解決對策,以落實生命權保障。5.居住正義:全面研議及盤點居住權保障政策,完備相關法規及措施,落實居住正義。

6.氣候變遷與人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將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持續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以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之衝擊。7.數位人權:隨著科技日新月異,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案件層出不窮,為杜絕此類案件,行政院立即修正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規,並強化被害人保護服務措施。8.難民權利保障:將難民庇護機制法制化,明確相關申請程序。(時事新聞來源:中央通訊社,2022.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