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去年最高法院判死刑定讞、法務部執行死刑案件,首度創下「雙掛零」紀錄,台灣形同邁向「實質廢死」時代。

法界人士說,透過最高法院法官派任的選擇、法律見解對死刑門檻的拉高,撤銷死刑判決原因百百種,連法界都掀論戰;現行法律雖仍有死刑,但猶如裝飾,政府只做、不說,配套不足的問題更嚴重,民眾可能感受與「惡的距離」近在咫尺。

最高法院「不輕易」讓死刑案件定讞成趨勢,近五年死刑定讞只有三件,去年死刑定讞案件掛零,從死刑逆轉變無期徒刑確定有三件。

蔡政府上任至今,僅執行李宏基、翁仁賢兩名死刑犯;其中,最高法院在二○一八年雖無死刑定讞案件,但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當年簽署李宏基的槍決令。自二○二○年後迄今,近兩年時間未再執行死刑。蔡清祥表示,國家政策朝逐步廢除死刑方向推動,以最嚴謹的態度執法。

死刑存廢在國內爭議多年,扁政府時期的法務部長陳定南在二○○一年就職周年記者會上首度喊出要「廢除死刑」政策,但多數民意反對,法務部後來透過減少執行、修法刪除唯一死刑規定,逐步朝向廢死目標。

雖然法律上仍未廢除死刑,但如今最高法院對死刑案件採取嚴格審查,除考量有「教化可能性」等不判死刑理由,更要求開言詞辯論庭,司法院近兩年更選派如主張廢除死刑的錢建榮、常參與廢死聯盟活動的侯廷昌等法官調任最高法院,透過法官不判死刑,逐漸達成實質廢死的目標。

以去年為例,最高法院把縱火燒死六人、四度判死的湯景華,罕見自行改判為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外界高度討論。其中最大爭議便是擴大解釋兩公約不能判死刑的條件,把「間接故意」殺人罪視為不應判死刑的理由,法界內部也有反對意見。

另一常見爭議是曾犯下社會矚目凶殘案件者,透過精神鑑定等方式,讓法官從被告的生長環境、探求犯罪原因,並考量有沒有治療可能、能否重新回到社會的可能性等,不判死刑。

不少被害家屬感受司法守護的是「加害者的人權」,無視被害者的傷痛,尤其法官在判決免死理由,有時感覺只為讓加害者活命,但對被害家屬形同二次傷害。

律師林世民表示,不論是出於自身境遇不滿或為報復他人,抑或是精神錯亂,甚至是最為恐怖的「隨機殺人」,都有機會不被判死刑,民眾可能感受與「惡的距離」似乎只有幾尺,何能安居?他建議,政府要走向廢死,就應加強針對各種防治政策。

律師林俊宏也說,要社會有共識挺廢死,本來就有困難,但政府既已明確把廢死列為政策,應該提出配套方案,而非空喊口號。(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