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恬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新年度的元月,勞動部於公布立法院已完成<就業保險法>及<性別平等法>修正草案之立法,讓有3歲以下小孩的父母可同時請育嬰留職停薪,並且也可以領每月投保薪資8成,共計6個月津貼,若是以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的話,雙親請好請滿,總計可領超過43萬9000元津貼。

基本上,育嬰留職停薪的實施辦法,施行近20年,歷經多次的修正,從原規定請假期間必須至少要6個月以上,放寬為1到6個月以下的新選項;津貼金額也從投保薪資的6成提高至8成;從父母得錯開申請到放寬可同時請領,顯現出來相關法規及其折衷的權變措施,這除了凸顯政府給錢和給假的大氣外,也窺見到公部門積極挽救人口高齡化以及少子女化危機的願力軌跡,只是,根據勞保局統計,自98年開辦育嬰津貼之後,截至109年底止,父母雙方都是勞工,且為照顧同一子女,皆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案例,僅有13萬6476例,佔勞工雙薪家庭的18.1%,而由父或母單一方請領的案例卻高達61萬6958例,這其中男性請領比例平均僅佔偏低的17%,至於,申請年齡級距又以30至34歲居多,35至39歲其次。

事實上,對於適婚人口的人生大事,總是糾結於包括生理、心理、經濟、物質等諸多層面的現實考量,再加上共親職(collaborative partnership)的照顧認知、勞資互動的既定社會模式,乃至於父權體制的文化主義,致使上述育嬰留職停薪的獎勵政策,出現叫好難叫座的運作窘境,如此一來,政府於開春所公布的該項加碼賀禮,是否就能見到亮麗的數據,抑或只是大內宣的形式意義,畢竟,環視於「個體—制度—大環境」的未臻到位之際,該項的政策效益評估,頗值得全面思考與長期觀察,況且還有諸如懼婚不生、已婚不孕、低薪魔咒、工作與家庭的難以平衡、雇傭關係的不對等,以迄於傳統母職的意識形態等等待解的結構性環境限制。

首先,根據勞動部歷年的統計,該政策的申請案件當中,合計請領1年津貼的家庭平均僅2成上下,雖然,最新政策開放給父母親可以共同申請,但是,在薪資結構扭曲、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的前提下,夫妻雖皆可請領月投保薪資的8成,然而,相較於實領薪資的收入所得,還是短缺許多,更遑論於遭雇主高薪低報的多數勞動人口,即使夫妻有心推動共親職,也得遷就現實而仍只由一方請領,現年35歲育有1歲子的林姓少婦受訪時提及,身邊媽媽圈子裡,申請育嬰留停的家庭多為口袋深、不缺錢的中高端夫妻,大多人平常雙薪都已沒餘裕,倘若,變成只領1份投保薪資的8成薪,日子將很難生活,因此,開放父母皆可請領津貼,是否因政策與執行難以同調,導致福利分配的不均,上述數字背後所沒有道出的趨富排貧馬太效應,著實有待進一步省思。

其次,截至109年底,歷年育嬰留停申請案件中,男性占比皆不到2成,可以解讀的是,社會結構對於男、女角色期待的本質差異,形塑出已然固著之「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認知基模,因而,期許新政策可以點燃父母共親職的動力,藉此讓男子的氣概或母職的角色,有其轉變的可能,否則,單純片面增修法條,其所直指的還是文化脈絡底下所乘載的傳統父權思維,是否有鬆動的可能,這也是改善人口結構里程碑所必須要跨出的第一步。

社會學家Esping-Andersen提出,女性經歷的是逐漸「男性化」的生命歷程,亦即,照顧家庭的同時也肩負養家工作,率先開啟兼顧工作、家庭的生活模式,以此觀之,想要達到「雙養家、雙照顧」的去性別運作型態,男性的生活也需要有同等程度的「女性化」(Feminizing the Male Life Cycle)。據此,為了不讓性別平等淪為口號,可行之道是擷取男性育嬰成效卓著的北歐國家,像是挪威、瑞典、芬蘭的福利養分,配合國內社會結構體質,制定出所謂「爸爸版」的育嬰政策,設計出政策誘因以吸引或規範男性,以讓父母共親職的願景,得以滋養萌芽。

再則,雇傭關係的不平等,亦使得育嬰留職停薪,成為了多數勞工眼中「看的到、吃不到」或者「不敢吃」的夢幻政策,對此,38歲育有2名3歲以下子女的黃小姐說,任職公司的雇主經常「背地裡批評申請育嬰假的同事意見多、愛找麻煩,我要顧及飯碗,也怕變黑名單,請假回來後被刁難,根本不敢申請,還好我有婆婆幫忙帶孩子」。根據勞動部調查,也顯示育嬰留停期滿後,有超過2成無法回到原單位,且申請育嬰假或復職時,15.2%曾經遭受上級長官變相阻擾,即使是回到原事業單位,仍有1成無法回復原職位,主因為原工作已有人取代,占61%,組織調整而無該職位、主動申請職務調動分別占17%與18%。調查也統計,遭遇上級長官變相的阻擾,多為口頭表達,這其中53.3%雇主表達「工作職務會被取代」、45.4%「工作無人代理加重同事負擔」、39.5%「影響考績」、17.8%「影響升遷」。

雖然,育嬰留停期間,雇主該負擔的員工保費由政府補助,但是,這項的「薄利」,對於身為該政策重要利害關係人的資方來說,就其本位認知上,對應於業務銜接、人手調度的不穩定性,所帶來人資管理的變動成本,實在是微不足道,因此,若能在強化勞方法定福利的同時,也能換位思考來檢視資方的難為立場,考慮以公務預算或社會保險形式,有其專門的財源,用以支應育嬰留停期間的人力補助,藉此改善資方檯面上守法治、檯面下潛規則的亂象,從而避免政策流於鏡花水月般的口惠不實。

總之,現行的育嬰假政策,看似不斷的升級改版,但是,從請領對象性別的懸殊比例以及男性所占數據的持續停滯,這多少反映出制度設計與需求現況的極大差距,對此,呼籲勞動部檢視勞工生養環境的沈重負擔,並與相關部會共同評估整體財源,制定孕產假、托育計畫、家庭照顧制度等等相互環扣的育嬰政策,據以創造勞資雙贏且社會共好的友善環境,否則,扭轉少子女化的人口危機,終究還是空幻且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