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貽婷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根據衛福部的統計,自2017年至2020年期間,已經有超過4,800名兒少受到剝削侵害,各年齡層受害者人數的增幅均達到30%至50%不等的幅度,值得留意的是,國小受害者從2017年的80人,到2020年已爆增到283人,增幅高達253.8%,也就是說,每6名兒少被害者中,約有1人是國小生,尤其,在2020年疫情爆發後,兒少性剝削案例的通報被害人數均呈現明顯上升的趨勢,包括社群網站、通訊軟體,網路平台等皆是,網路犯罪佔比高達71.8%,案件數也從2017年的589件,到了2020年之際已經達到1,239件,這其中以遭拍攝或散布兒少猥褻影像的案例所佔比例最高。對此,除了是要正視潛藏的網路成癮問題外,更須注意網路兒少性剝削的人身安全危機。

事實上,在2017年元月起正式實施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擴大「性剝削」的保護範圍,除性交或猥褻行為外,還擴及「利用兒少從事色情表演以供人觀賞」等,將拍攝、製造兒少色情物品,納入性剝削的範疇,然而,僅以2020年震驚韓國的「N號房事件」為例,嫌犯透過通訊軟體詐騙少女個資後,要脅被害人成為性虐待影片的主角,這種側錄及散布未成年人自拍猥褻影像的數位性剝削案例,竟然在台灣網路新型態的性犯罪手法,也出現漸增多的發展趨勢;再則,高檢署亦發現,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後,網路兒少性剝削案件的通報被害人數也逐年攀升,尤其是國小年齡層的被害人數竟呈是倍數成長,這也引起司法單位的高度關注。

事實上,隨著手機使用年齡的下降,犯罪也一舉延伸至對於網路危險敏感度較缺乏的孩童身上,一旦,兒少遭遇性侵或性剝削後,加害者把拍攝或錄製的影像散播至網路或線上雲端平臺,難以從網路上徹底根除,這對於受害者,將會帶來難以挽回的嚴重傷害;抑或是以私密影像為威脅,勒索被害人做出不想做的事情,這也成為一種新型的網路安全危機,此外,近兩年來也發現被拍照上傳裸露影像遭他人不當使用的案件激增,在兒少性剝削案件中,男性與女性的受害型態與過往有所差異,受害男性案件的比例也出現上升趨勢,約占三分之一,因此,不論兒少性別為何,都須要強化自我保護的知識及能力。

然而,一般家長會關注孩子使用網路安全的議題,依序為網路成癮73%、網路不當內容(例如暴力、色情等)63.7%、網路交友與陌生訊息58.3%,但是,僅有14.9%的家長認為網路性剝削需要注意,因此,身為家長與照顧者,必須要正視孩子面臨的網路危機,這不只是網路霸凌、色情資訊,還包括遭受性剝削和性勒索的風險事故,因此,家長及孩子都要一齊正視網路潛藏的危機,提升孩童對相關法令的認識,帶孩子了解網路陷阱,勿使用網路或手機等媒介散布、傳送或下載,不要上傳他人或自己的私密影像,來強化親子網路安全之知能,以避免孩子或他人成為下一個性剝削案件的受害者。

誠然,防堵台灣兒少色情的真正問題,並非是缺乏「嚴刑峻法」,現狀乃是查緝率低、起訴率低、成罪率低與判決輕,再加上政府、家長、教育系統以及孩子們都缺少明確的危機意識,以及網路公民的素養又尚未成形,僅以兒福聯盟統計2017年至2019年的地方法院判決結果發現,高達57.9%的兒少性剝削案件只判處6個月以下徒刑,僅有2.1%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此,重刑輕判的情形相當嚴重,並且也會伴隨著寬廣的量刑空間,而讓犯罪者未能得到應有的處罰,這也造成網路兒 少性剝削案件的累再犯率居高不下,難以有效遏止我國網路兒少性剝削案件 之猖獗。冀此,如何「落實」有效執法,這才是讓孩子們遠離風險的真正關鍵。

總之,如何防範網路兒少性剝削,解決問題的源頭應回歸到家庭功能、親職角色與父母責任上,給予孩子「尊重、關懷、給機會」與「傾聽、陪伴、同理心」;並從「個人處遇」到「父母處遇」與「家庭處遇」,提升到「團體處遇」、「社會處遇」、「文化處遇」或是「生態處遇」的創新思維變革,同時也要善用時事議題的機會教育,來建立兒少使用網路的危機意識。最後,政府理應要將數位素養納入家庭、學校、公民教育一環,並且有其進行相關法律增修的必要,同時佐以科技輔助和教育推廣的媒介設計,藉此共同守護虛擬世界的網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