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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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於四月二日「社工日」的通過性儀式,若干素材還是要被應景提及,這其中包括社工人員在進行執業服務時個別的人身安全議題,對此,民間團體調查指出國內 社工有七成曾經遭受到言語或肢體暴力威脅,至於,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的調查更指出僅2%的社工沒被威脅過,准此,該項社工人員的執業安全議題,的確是有它 進一步探究的延展空間。

基本上,無論是有七成社工曾經遭受到言語或肢體暴力的威脅,抑或是超過九成的社工都有危及到個別安全的人身恐懼,在這裡所彰顯出來的乃是社工員的安全議 題,已然蛻變成為一項兼具集體意含的客觀事實,只不過,相與衍生出來的深層討論,這才是問題追索的真義所在,畢竟,單就七成或九成的表達性需求,背後的結 構性探究,點明了在社工執業安全一事上,還是需要整全多層的深邃討論,這是因為:首先,在這裡所指稱的是狹義範疇之保護性社工的職場經驗?還是所有第一線 社工人員的心得感受?對此,即使所談及的是前者,那麼,要如何從肇始原因、暴力威脅到善後處理,得以有它相互串聯的貫通性思考,這多少說明了目前以單兵和 一人執業服務的運作型態,還是有它結構性解套的必要,就此而言,小至社工自身的社會歷練、會談技巧、應變能力到延攬警察、民政、教育等等的照顧管理機制, 都是相與對應的配套措施;連帶地,要如何賦與社工人員準司法地位的公權力以及依法執業的安全保護,這亦突顯從規範性層次以落實在工具性層次的社工執業安危 議題,就不單單只是一步之差的變革工程!?

事實上,將社工執業的人身安全從狹義以延伸到廣義,誠屬必要且應然,這是因為:相較於其它的一般性社工,對於狹義界定的保護性社工所給予的薪資水準,目前 已經是出現某種分殊待遇的階級化現象;再者,回應於從兒童、婦女、老人、少年、身障的『對象別』抑或是疏忽、受暴、棄養、偏差以及安置的『議題別』還是家 庭、醫院、學校、機構、公開環境的『場域別』,多少會因為某些像是單親、隔代、貧困、死亡、出走、重病、失業、失蹤、服刑、非婚生子、藥酒毒癮、心理衛 生、自殺之虞等等弱勢狀況、特殊境遇或高風險情況之生命事件的轉折,以增益問題處遇的難度,進而誘發出來更多情緒拉扯的暴力場景。冀此,理應是要將所有的 社工都歸為保護性質的工作人員,從而享有相同給付的職業權益,而不是造成一般性社工異動流失甚或是流向於保護性社工的突兀情形?!

總之,關於僅2%的社工沒被威脅過一事的延伸性思考,即便是有些跨大其詞,但是,不真的事實乃是在於要如讓專業與敬業的社工人員都能夠安於本業,那麼,包 括薪資水準、福利待遇、專業培力、情緒支持、安全防衛、職涯規劃與退休給付等等的制度性保障機制,都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而非僅是將保護性社工從三級切割 出去,以至於漠視一、二級社工的人身安全風險;連帶地,要如何針對含蓋應變能力、會談技巧、服務場域、對象類別、案件類型以進行社工執業安全的預防守護, 這點明了相關的策進作為,才正要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