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君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2021奧林匹克運動會於8月8日閉幕,正當大家熱議奧運金、銀、銅牌的獎金到底該一次領還是月領作為終生俸之際,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也在8月24日正式登場,賽程一路會至9月5日結束,值得注意的是,奧運選手根據《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的規範,金牌獎金為2000萬元、銀牌700萬元、銅牌500萬元;第四名300萬元,第五、六名150萬元,第七、八名90萬元,至於,帕運選手的獎金頒發,則是依據《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的規範,2020年金牌從240萬元加碼至400萬元、銀牌維持144萬元、銅牌84萬元;第四名48萬元、第五名30萬元、第六名18萬元,兩場賽事的金牌獎金相差了五倍,比例相當懸殊。奧運選手得牌後的獎金,可選擇月俸,使其賽後生活更有保障,但是,帕運選手卻沒有選擇,乃甚至有帕奧選手比賽回來後連工作都丟了。

帕運得獎選手較不受重視是國際社會普遍的現象,報載奧運選手的奪牌獎金,澳洲選手一毛錢都拿不到,澳洲帕委會發言人受訪時坦言,他們沒有預算可以支付獎金,無獨有偶,加拿大同樣也是為奧運奪牌選手頒發獎金,但沒有給帕運選手獎金。此次主辦國日本雖有給帕運奪牌選手獎金,但奧運和帕運金牌選手之間相差了2萬5000美元。

承上之言,現實並不浪漫,帕運賽事的關注度及個別選手所獲得資源遠遠不如奧運選手,連媒體播報的熱度也不如奧運,更不要說天天都有粉絲們聲嘶力竭的追捧,身心障礙運動員在實質的獎勵和資源的連結上未能獲得公平的重視,即便是世界頂級運動員亦復如此,這是不爭的事實。雖然近日有立法院黨團呼籲政府應該重視帕運選手,希望比照奧運,主張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重新檢討身心障礙選手選、訓、就業機制,鼓勵優秀選手以企業或公股行庫協助培訓,帕運前三名比照奧運的獎金支領方案,可以選擇月領。

但是,體育署官員的回應卻是並非全部到位就是公平,還得考慮比賽的規模及國際重要性等做分類,由此看來高位者並沒有把身障朋友參與運動賽事的困難度、經濟支持和生活保障的重要性納入重要考量,看重的是賽事的規模及其在世界的能見度。

身障朋友能夠積極參與國際運動賽事,國家怎會不成為其後盾提供資源?事實上多數身障選手根本沒有支持者,他們得有工作養活自己,同時也須兼顧全職選手的身分,很多帕運得主沒有贊助商,更不可能指望像一些明星級的奧運得主一樣,簽下荷包滿滿的代言合約,很多身障者面臨生活和經濟的壓力只好選擇工作,導致根本沒有多餘時間投入練習,因而參賽者人數寥寥無幾。還有些運動,因為器材昂貴,運動成本高,需要投入大量財力、物力,再加上運動場地的無障礙運動設施硬體設計不良,身障者需要比別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才可使用,甚至必須經過重重障礙才能夠抵達運動場。

曾有某個縣市的體育部門提出建置身障國民運動中心的計畫,但是,由於選址問題,目前仍處於停擺狀態,社會上也出現一些反對聲浪,質疑身障運動人口數過少,興建運動中心效益不高。

在此將要迎來白露暖秋色的時節,希望帕運獎金的公平性爭議只是個起點,但願人人都有權力從運動中獲得身心益處的「運動權」的概念,能進一步落實在身障朋友日常的運動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