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佾正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根據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以著名長照殺人案件的當事人姓名,輔以『長照殺人』、『家暴殺人』、『長照壓力』為關鍵字進行搜尋,再加上以加害者為主要照顧者、犯意主要為長期照顧之壓力所致,來作為篩選的原則,那麼,在2017年政府推動長照2.0後,相關的案件仍是有增無減,特別是自COVID-19疫情爆發後,也聽聞到多起的長照悲歌事件,制度的立意良善以及社會的真實現況,這兩者能否有效接軌,在疫情下更須深思。

台灣乃為老年人口高度成長的國家之一,1993年台灣65歲以上人口已經超過7%,正式步入『高齡化社會』,經由評估將於2025年達到20%以進入所謂的『超高齡社會』,因應此一的人口轉型情況,政府推行了相關政策,像是『長照十年計畫』、『長照2.0』等。

作為政府長照十年計畫後衍伸改進而來的長照2.0,其主要面向有以下:(1)照顧對象更多元、(2)服務量能增加以及(3)服務更彈性多元,以此架構來看,或許是更有願景和更適合未來的社會變遷,但是,若果係以目前的狀況來看,長照2.0在實際上仍有諸多困難及結構問題。

制度規劃與實際運作底下,所需的長照人力是相當龐大的,根據衛福部統計數據來看,取得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者,約有十萬人以上,但是,實際從事長照相關工作者卻是不到四萬人,這也顯示出來照服員人力未能充分投入勞動市場;至於,長照2.0中的長照ABC計畫,旨在設立實質的服務據點,分別為A整合型社區服務中心、B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及C巷弄長照站,以讓有需要的國民都能享有便利的長照服務,只不過,據點的建立原則是依據人口密度,因而,也造成巨大的城鄉差距,在需要資源的偏鄉地帶,反而是找不到相關據點,這豈不是跟政府期望的服務目的背道而馳。

以2020-2021疫情期間照顧者殺害被照顧者事件來看,相當多起在判決書中都提到了不堪負荷長期照顧的壓力,而選擇結束親人生命後再自行輕生,這些悲劇背後都反映出社會的結構性問題,誠然,照顧者的壓力,除了需學習照顧技術,往往也伴隨著金錢上的困頓,或許是老老照顧抑或是子女辭去工作獨自照顧親人,這些問題在不可控的疫情底下,往往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有如骨牌般的接連傾倒。

總之,政府應該要去正視這些問題,國家的資源亦須主動介入到不同的家庭類型及其所衍生出來的照顧難題,而不是讓制度淪為空談,無法傳遞到需要協助的那一方,畢竟,這些照顧者是加害者,但也會是受害者,如何讓這個社會看見、了解照顧者的角色扮演困境,他們或許就會有喘息的空間,悲劇自然就有減少發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