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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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其進口疫苗數量的增加,政府也逐步開放公費疫苗施打的接種對象,對此社福團體建議應該評估將居家清潔、坐月子、陪伴照顧等從業人員,納入第七類的接種順位,這也使得從消極資格不符合到真實場域有風險的疫苗注射亂象,是有進一步探究的必要。

首先,居家清潔、坐月子、陪伴照顧等從業人員,實屬於長期照顧服務的涵蓋範圍,然而,公費接種疫苗對象的第五類,卻是只涉及到長照與社福機構相關人員,這已經顯現當初制定遊戲規則的明顯瑕疵,誠然,就其居家式、社區式與機構式的長期照顧服務型態,這當中社區性質的據點服務,或許因為疫情警戒而暫停運作,但是,到宅式的居家服務,還是有其媒合供給的市場需求,藉此協助老障、產婦、嬰兒等照護、照顧抑或是照料的陪伴服務,特別是該項的居家服務兼具有跨不同家庭、深入私性領域以及到處走動等接觸、傳染風險,早在非疫情的平常期間裡,這些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危,業已是一項尾大不掉的保護課題,更遑論於風吹草動之際的疫情期間。

冀此,公費接種疫苗的優先順位,既是有其不同類別範疇的對象之間,也有同一類別對象之內的分殊差異,如此一來,在這裡所涉及到的就不單單只是公平議題,而是從己身、他人到群眾而來的風險管理課題,顯而易見的是,該起疫苗注射的資源配置問題,倘若無法從國產疫苗研發的『苗育』以及疫苗數量充分足夠之『苗荒』等治本戰略出發,那麼,從小自資格不符合的「特權疫苗」到同一對象但卻是相對剝奪的「順位疫苗」,諸如打得到、打不得、他有打,但我卻沒有打的各項疫苗施打亂象,當只會加劇以形成所謂的『苗慌』,況且這其中還要進一步擴及到像是外送人員、賣場人員、郵差等有高危接觸或傳染風險的標的人口。

最後,即使是扣緊接種公費疫苗一事,就其優先施打的排序規則,亦有綜融考量之必要,以此觀之,疫苗的注射順位,理應是要有人、事與物的整全多面向思考,而非只是限縮於生理年齡、行業類別、職業屬性、健康狀況、特定場域、風險機率等等單一指標,畢竟,無價的生命映照於有限的疫苗數量,那麼,擺盪於人人都施打得到的『相同分享』(equal share)以及有其優先準則的『公平分享』(fair share),所謂的「公正」(equity),還是處於某種的『無知之幕』,如此一來,當務之急,自當還是在於疫苗數量及其保護力的根本提問,否則,只會不斷陷落於各項的疫苗施打亂象,從而糾結更深且廣的社會性怨懟,連帶而來的病毒變異株之於更多的確診案例或致死個案,臺灣天空的迷亂之象,充滿著無限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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