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昨核定明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放假日總計一一五日,其中三日以上的連續假期共有七個,春節假期達九天。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明年三日以上的連假(併同例假日)總計七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三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九日)、和平紀念日(三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四日)、端午節(三日)、中秋節(三日)及國慶日(三日)等。
人事總處說,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及第五點規定,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若遇到周二或周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周的周六補行上班為原則。明年二月三日、農曆初三,適逢周四,將調整二月四日為放假日,並於一月廿二日(周六)補上班。
人事總處表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依勞動部的規定辦理。(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1.05.29)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