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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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剛過,科技部也宣布了今年(2021年)五月起修正補助專題計畫作業要點,增加女性學者在其懷孕、育兒時的相關協助,消息一經傳布,相與關聯的議題思索,自當有其嚴肅探究的必要。

事實上,該項權變措施的相關內容包括有女性學者自醫師診斷懷孕起至小孩三歲間,可向科技部申請補助,替執行的科技部計畫增聘一名研究助理或博士後研究員,預計一年最多會有五百位執行科研計畫的女學者生育,每年將編二億元預算來支持此項計畫,至於,暫時未納入男性研究員的原因,乃是因為申請資格不易認定,對此,即使上述的政策說貼有其正當性,但是,就其綜融思辨的整體性考察,還是有它商榷、議論之處,這是因為:首先,上述的權宜做法,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讓問題獲致什麼樣的解決程度?以及也會衍生出來那些衝擊影響(intended & unintended consequences)?以此觀之,此一加人、給錢的策進作為,擺盪於女性福利或嬰幼兒最佳利益的兩者之間,要如何取得適切的衡平關係,特別是何以是以從懷孕到3歲到為限,而不是以子女的成長權益或家庭生命歷程為其審視的考量所在,更遑論對於女性學者有無婚姻關係的道德性裁判?至於,除了加人、給錢外,有無其他的配搭措施,比如延展研究的期程、期限抑或是有中止研究計畫的必要性等因應對策?

連帶地,所增聘的人力係以博士後研究員為主,一方面要去思考的是博士後研究員係為人力增補抑或是替代性質,但是,更為關鍵之處又是否要回歸到當初包括行政、管理、研發等計畫案審查項目內容等基準點的相關提問,以讓研發人力有其常規的制度性運作機制?畢竟,專題計畫的研發工作,並不是一般庶務而是高階的精進自為,因此,即使是多加了人力,但是,相關聯的研發壓力或結案報告依舊存在;最後,排除男性學者背後又糾結那些概念內涵的性平思維,誠然,此一去男性化甚或同志化的邏輯思維,倘若係以育兒為主的事實認定,那麼,恐將會有性別歧視之嫌,如此一來,何以鎖定女性的研究工作者,而非是一視同仁以看待育兒照顧的性平議題,這也使得性平不平等的天花板界線,依舊是國人心靈結構裡的一項文化認知基模。

總之,科技部的該項新措施,乍看之下係為了體恤女性研究者懷孕育兒之苦或之累,但是,倘若只是從促進生育率和鼓勵學術研發的福利增進角度出發,也因為漠視了生兒育女的基本權益保障,反而是標記或複刻了育兒女性化的性別不平等,如此一來,除了突顯主管機關對於性平觀念充權的羸弱或不足外,深化了原有的性別階層化,更是一項始料未及的不智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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