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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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台北市悠遊卡公司總經理遭到質疑年薪超過350萬元,乃甚至於出現量身打造的薪資條款,對此,高階公務人員的薪資多少,才算是合理?連帶地,訴諸於「台灣都是要求薪水低、做很多事,這只是製造貪汙的溫床而已,我不贊成」之類的言談,自當是有商榷、議論之處。

基本上,倘若市府轄下機關單位的總經理年薪是超過350萬元的話,那麼,勞苦功高的一市之長及其顯然相對偏低的薪資待遇,市長個人自當是要毫無眷戀以拂袖而去,並且要去思索當初何以要捲入政界紅塵,如此一來,高級文官或政務官的薪資待遇,這是一項可以被公開討論的人資議題,但是,僅僅只是突顯「薪水低、做很多事,這只是製造貪汙的溫床而已」之類的定論,恐有淪為複雜議題單一特定化的率性言行,恐將無助對於包括選才、晉才、育才與留才的意旨思考。 誠然,奠基於功績報酬的人力資本運用機制,相與對稱的薪資酬勞,本該有其一定比例的正向關係,只不過,從公家到民間、從高階到基層抑或是從職業本份到志業使命,直指出來;薪資待遇的多寡或高低,當只是某種的保健因素,本身還糾雜像是使命、成就及其利益眾生的激勵因素,如此一來,這兩者之間的輕重拿捏,一旦是對應於位高與權重的角色演出,當只會更加顯現薪資水準不應該成為一項被過度放大的留才標準,更遑論於報考公職或是投入衙門的初心動念,這就如同教職工作,覬覦的不是優渥的退休俸要先於誨人不倦的春風化雨。

至於,低薪被等同於只是成為製造貪汙的溫床,這樣的推論,還是需要就其機制設計的涵養過程以進一步深究,畢竟,一方面,所謂低薪的比較性需求,是要有包括機關之內和外界之間的綜融性關照;連帶地,為了防制貪汙的對應措施而祭之於高薪,那麼,小蛇吞食大象的,又豈止於位階本身的高低,而是直指脆弱人心及其德性的基本提問,更遑論於抑制貪汙的,不應該只是對賭於一味的提高薪資,而是防腐抑貪的內控設計是否有效約制和穩健運作,誠然,高階對應的不單單只是狹隘的薪資高低,而是一種社會地位、權力行使、權威德望、角色期待、行動位置及其行為表現的複合性概念,如此一來,相應於已開發國家社經水準的文官體制,攸關到薪資待遇等制度性保障,臺灣在這部分是可以有理性言談的公開論述,但是,如果高薪只是為了養廉,而養廉係為了消極的防貪,那麼,這似乎也忽略了「廉潔」與「能力」之間的彼此拉扯,如此一來,從『既廉且能』到『既廉不能』、『不廉有能』或是『不廉無能』的德性能力組合,這何嘗不是突顯了當前臺灣社會之所以低度發展的困境所在,要不是小隱不出仕便是跳樑小丑般蠹國殃民。

適才、適性與適任的諸多考量,又何止於消極條件的夠格,就可以完備和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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