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含
(中國文化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碩士學位學程研究生)

 

這篇「關於中離生的漂泊及其人生尋岸的社會性荒謬」,提及每年約有兩萬多名的高中職生,係屬於中途離校的失序狀態,反諷的會是從體制內到民間團體以及從學校端到父母家庭之於相關機制運作的可能失靈或失效,已然不是兒少、大專生的個別行徑,而是要進一步地擴及到對於制度設計與結構環境的通盤性檢。

承上,因有感於兩萬多名的高中職生,係屬於中途離校的失序狀態,而連想到牧人尋羊的比喻,該比喻是出自於《新約聖經》裡所記載的耶穌比喻之一,這個比喻是說到:一個牧人如果丟失了1隻羊,他會撇下那99隻,而去尋找丟失的羊,當他找到時會非常喜樂,和朋友一起慶祝,這時,這隻失去的羊就比其他的羊更重要。目前就有這樣的一個團體,名為「逆風劇團」,該劇團成立於2015年,以服務中輟、高關懷少年為主,這也是臺灣第一個以中輟、高關懷少年所組成的劇團,劇團的3位創辦人,曾經也有過相同「非行」的生命經驗,遂他們結合自己的生命故事,以戲劇培訓、深夜陪伴、青銀共創服務、劇團年度公演、環島夢想計畫等方式,帶領這些曾在「逆風中」的少年,找回自信和看見生命的價值,並窺見到自己的「復原力」。

初期立案為藝文團體,但是,一直以來都持續推動以青少年社會福利為主的核心理念,即使沒有較多的社福資源,一路也堅持至今,為了使服務與協助更加有能力,繼續致力於推動及結合社會資源,推動青少年「福利」與「服務」工作。有鑑於此,劇團於2020年9月19日正式成立「臺灣風啟青少年賦歸協會」,在關懷青少年成長環境及品格生命教育上,找到生命價值與目標更加邁進,使其成為能夠牽起更多人「賦歸」的領袖,此一領域對於劇團來說,係屬全新的里程,因為要打造屬於青少年的「賦歸系統」,扣緊的是就學、就業、就醫三方的資源網絡,這是一個屬於友善且多元的「社群支持系統」,所以,劇團現在繼續以結合表演藝術加上協會的社會福利,雙管齊下成為青少年堅強的另類後盾。

平時就關注劇團的臉書,深感他們常提及的「非行飛行讓阻力成為助力就算曾被放棄,也能在逆風中找到存在的價值」的這般毅力有感,現持續運作邁入第6年,除了組織的擴增和人員增加外,也串聯更多的社團力量,像是林承毅老師認同他們的理念,無條件成為終生保固的顧問,讓他們的計劃永續並且更完整的進行,更不讓今天的少年犯,成為明天的成人犯,對此,他們幾乎全年無休,陪伴同樣生命經驗的這一群孩子,讓劇團成為他們堅強的後盾,有如家般的溫暖避風港。

事實上,隨著社會的變遷及其家庭功能結構式微,源於個體與環境交互作用的中途輟學少年人數也逐漸增多,問題行為型態更是複雜化,尤其是中途輟學的少年連結校內體系,形成校園安全的壓力閥,在充斥危機因子環境成長的青少年,更是容易陷入行為違常和心理疾病的雙重危機,然而,當少年發生中途輟學及高風險行為而進入輔導體系之際,即可能因為壓力及標籤創傷,產生更為負面的加惡因子,進而自我放棄或是讓違常行為更形深化。

從一些少年個案中發現,面對同樣危機與風險因子,有些中途輟學少年卻能穩定復學、行為改善,發展良好的學校適應能力及社會人際關係,究竟是有那些因素造成中途輟學少年個體行為的改變?這些改變的因素如何讓少年從低成就、學校適應問題、中輟挫折及高關懷事件中,調適自我並找出新的出路?

再次反思兒童及少年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的執行措施,及參閱社家署的兒童權利公約大事記,最近紀錄的內容係於2020年12月22日召開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第四屆第1次會議,報告「107-108年度兒少死亡情形」、「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推動進度」以及彙整「曝險少年及觸法兒童之處理及輔導機制」;兒少委員共計有三項提案,包括網路社群安全、友善兒少提案模式、及地方政府促進兒少參與的執行情形,兒童權利公約乃是最具普世性的國際公約,我國自2014年11月20日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但是,全方位構築守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仍有賴全面而謹慎的政策考量,以及一致且持續修正的政策實踐。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18歲之人;這其中的兒童指未滿12歲之人;所稱的少年則是指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依教育局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高關懷學生指的是在校期間曾接受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學生;轉銜學生指的是高關懷學生經前一學校評估,於學校入學後,仍有持續輔導需求者,對此,針對高關懷少年,國家應該要有那些積極性策進作為?

誠然,制度就是觀念的延伸,「對於中輟,唯有用法規才能規範,此外,用心行動」(陳明秀、林寬豪),早於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兒童權利宣言》宣布的時間,我國於民國1944年7月18日公布<強迫入學條例>,以「中輟」為其核心的法規沿革,包括有<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學生輔導法>等。

教育部從1994建立「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系統」投入資源,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開啟了中輟防治工作,再則,1996年公布<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1998年頒布<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方案>、2003年頒布<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與民間團體辦理追蹤、安置與輔導中輟生實施要點>、20054年<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追蹤、輔導與安置中輟生實施原則>等,主要的用意即是透過法規頒布及具體措施,就中輟、高關懷少年,推動追蹤、復學、預防等具體作為,然而,距離「零中輟」的目標,尚有努力的空間。

綜觀,在少年政策上,政府各部門仍以「殘補式」、「充滿形式主義的KPI」來解決問題,但是,由於問題的核心經常是自於家庭,又同時牽涉少年的發展,所以衛福部、教育部抑或是勞動部等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能不各為政自然是好,畢竟,全面性策略、選擇性策略或指標性策略皆是需要環環相扣以推動行政協調。

教育部為有關教育學術、體育及青年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並監督各地方政府的教育行政機關,教育單位所屬的學校體系,就高關懷學生的種種問題及相因應的處理方式,提出各種解決方案,但是,高關懷學生是一個跨領域的社會問題,不只是涉及學校教育,也跨足社福機構和原生的高風險家庭環境,倘只是單方面以學校教育為中心的思考模式,未考慮與其所在之原生家庭環境教育或是安置機構環境教育的統整配搭,未盡之事,依然還是存在。

最後,家家雖有本難唸的經,每個數字的背後,都有一個家庭的故事,也有較難以改變的結構性困境,無論數字的多寡,似乎也足以反映出「法規」與「實務」的銜接落差,這正是帶給我們一種的思考立足點,特別是正視現行「社政—教育—警政—司法—勞動」的系統鑲嵌落差,撕下對於非行少年的標籤,如果可以更好的話,又有誰想要繼續變壞?完善此一個案管理系統,實屬不容怠忽,但是,這不是一個劇團能夠窮盡的,惟有透過各方呼籲,讓全民體認到對於兒少相關權益保障之必要,這是因為:兒少乃是國家重要的資產,兒少的事就是大家的事,兒少的幸福,需要您、我攜手共進,藉此提供保護、促進發展和完整守護的這一群未來的主人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