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簡稱為O.C.D.)

強迫症是一種強迫性的精神官能症,又可納為廣義焦慮症的其中一種,發病患者普遍會受某種強迫思維或意念的推使,因而,在生活中會一再重複出現無意義的行為,而且會造成不愉快的心情,此一反覆出現的儀式性動作,固然能夠暫時減輕內心高度的焦慮,但卻也會形成惡性循環,到最後,浪費時間的動作深深影響到學習能力、工作表現,乃甚至於日常生活都出問題。
強迫症是一種容易反覆發作的慢性病,多數在青少年或30歲以前發病,症狀起伏,要有長期抗戰的準備,常見的重複行為包含洗手、計算東西、檢查門是否上鎖、強迫他人、要求物品以特定方式擺放或排序等。
至於,強迫症的病因與一般精神疾病的發生,大都不是用單一病因便可以充分解釋的,也就是說,有所謂的多元病因,此一多元的病因包括遺傳因素、腦傷害因素、腦功能異常因素,或是自小至大的心理適應因素、成長過程所發展出來的人格特質、現實生活中的心理壓力等。
強迫症在臨床上的症狀因人而異,大致可歸納出四個面向:
一、強迫意念:包括聯想一連串的不幸會發生,比如擔心自己染病、生命受威脅、害怕心愛的人受傷等,也包括回憶過去無關緊要的事,檢查自身行為,再三確認對錯,對自然現象的因果進行探究以及二元對立的概念同時出現腦海,這些聯想、追憶、疑慮、觀念等頑強的反覆出現,無法自已。
二、強迫動作:反覆搓洗雙手或洗澡,心中擺脫不了「髒」的感覺,對自己做好的事不夠放心,反覆檢查已上鎖的門窗、不斷核對寫好的考卷、一遍又一遍計算帳單以及重複某些特定儀式,如出門前固定要有一系列的事前準備與次序、洗東西要洗幾次以上才叫乾淨等,這些動作和行為經不斷反覆後,才能減緩內心的焦慮與不安。
三、強迫意向:一種與實際狀況相違背的心念和衝動,多與暴力和性有關,例如偷竊、縱火、攻擊他人、暴露生殖器、亂倫、手淫等莫名的衝動。
四、強迫情緒:通常與恐懼有關,一種無法抑制的強烈情緒,害怕自己會失去、失控,進而,做出傷人傷己和違法的事。
最後,強迫症的治療,大致可歸納出三點:
一、藥物治療:如Anafranil、Prozac、Luvox、Zoloft 等,都可以平衡腦部血清促進素的分泌。而強迫症病人這項分泌物會產生不平衡,使用藥物治療方面,通常在開始服藥 4-6 週後效果才開始呈現,治療效果則在 8-16 週可以達到最好的療效。
二、心理治療:幫助病人處理強迫意念和控制強迫行為,例如「思考中斷法」或用轉移的方式來幫助自己逃開強迫意念,例如「離開情境」。
三、認知行為治療:尋求專業人員的協助,來學習最適合自己的方式是有必要的。藉由在容易產生強迫意念或行為的環境中練習遏止強迫行為,會得到更好的效果,當病人能夠控制不做出強迫行為的時候,就可以增加對焦慮的忍受度,而且焦慮的程度也會隨著時間與練習逐漸降低,逐漸恢復生活能力。
總之,強迫症的確是一種令人困擾的精神疾病,長期下來不只影響自己、家人及人際關係,學會順其自然,盡力而為,對人對事都避免鑽牛角尖,真實擁抱自己的每一面向,不與他人比較,也不過分追求完美,以讚美自己取代自責,將能逐漸減少強迫行為的重複次數與時間,透過保持生活作息正常,有充足的睡眠,並多培養課業與工作之外的休閒嗜好、娛樂、運動,適時紓解壓力,將能相輔相成助於改善強迫症狀。
延伸性思考:厭食症、憂鬱症、社交恐懼症
參考資料:
元氣網https://health.udn.com/disease/sole/233
衛生福利部官網。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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