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國際身心障礙者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雖然是聯合國一項的紀念活動,但是,1992年10月16日的第47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確定自1992年開始每一年的12月3日訂為國際身心障礙者日,也使得每逢1203的這一天,成為了世界各個國家的共通節日,只是,相迎於此一通過性儀式的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台灣卻是糾結更多的文明化課題,特別關乎到「讓位」與「讓座」的融隔離合議題,就有它嚴肅思辨的必要。

基本上,在現行公共場域的地面上盡是有不同顏色的車格,藉此提供給身障、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等特定人口族群的專用停車位,可以預想的是當2025年之屆正式邁進超高齡社會的台灣一地,有關長者駕車或接送的停車議題,是否也讓會目前繽紛多彩的停車格,增添一種抑或是更多顏色的停車位,如此一來,有限停車格的資源排擠,自然是會讓霸停、誤停和搶停、爭停的停車糾紛,相乘並成為一項荒謬的社會亂象,畢竟,有待強化的公民素養,要不是漠視專用停車位的文明意義,便是因為沒有車在停所以取巧暫停,以至於增生許多不必要的情緒拉扯,更遑論於從身障者、身障家屬、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之於優停順序,要如何有它相對公平的遊戲規則,換言之,從身障者的本人駕駛、身障家屬與身障者的一起駕車、孕婦、承載育有六歲以下兒童以及有識別證但車上並未載有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是否基於有限的停車位資源以進行停車位的有效資源配置?

冀此,扣緊上述從是否可以逕放專用停車位的『夠格』到優先停用的『適切』,點明出來:單純只是覬覦於法令本身的不斷增修,只會造成更多人性對賭的情緒對決,而無助於誤停或霸停等情事的發生,職是之故,自當是要有從行為端以還原回到認知端,藉此進行包括態度、技巧及其知識所之於專用停車位認知基模及其公民素養的基本提問,如此一來,若干顛覆的反項思維,是有它另類發想的必要,像是:即使夠格與適切以名正言順的停放在專用停車位,又是否可以因為周遭還有其他的停車格而啟動「讓位」的心理捷徑,這部分的公民倡議,更是需要進一步地推展到一般的社會大眾,藉以將最方便的停車位讓給最需要的人停放使用;連帶地,如何破除識別證之類的社會性標記,更是直指出來從尊重當事者的切身感受需求出發,再加上隨身在側的臨場覺察,從而使得「讓位」與「讓座」顯露出來更多的光輝人性。

事實上,即使「讓位」或「讓座」是可欲和被有效推廣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弱勢人士的停坐問題,便可獲致通盤的解套,畢竟,目前有限的專用停車位或博愛座,除了不夠停坐外,不方便使用的結構性難題,這才是教人望之卻步的真正歸因所在,如此一來,相關解套的策進作為,就不單單只是增設更多的專用停車格,而是要去思考關乎到一般性質的停車位,是否可以有其他變通的彈性使用,也就是說,如何將一般停車位予於身障通用化,那麼,停車格的地面上除了要有顏色別的區隔外,是否也要有二格停車位可以逕停一部身障車或乘載身障或嬰幼兒的休旅車輛。准此,在這裡的思辨真義指陳出來,停車位是方便有需要的這個人停放,因此,從側門到後車廂的開啟抑或是併排車輛之間的行走,在在顯現出來的是要有從使用者角度出發的換位思考。

總之,專用停車位的設置,雖然是已經達到依法辦理的消極作用,但是,諸如有用、能用抑或是好用、夠用的現實難題,說明了用以解決一個問題及其所增生的後續難題,這才是該起議題現象的針砭所在,如此一來,對於包括專用停車位或博愛座的論述考察,究竟是融合還是隔離,抑或是在融隔離合的拉扯互動之中,主流社會依舊是便宜行事且消極應對這項的權益保障或福利增進?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