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懿芳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2020年的台灣社會動盪不安,從上半年便開始頻傳「隨機砍人」事件,3、4月在新北市已發生至少4件案例,其他像是台北、桃園、高雄等縣市,以及本文提到的南部無差別擄殺案,「隨機砍人」事件似乎起了模仿效應在台灣各地發酵?

從3月新北市新店區王姓直播主因與老婆吵架,隨即下車持生魚片刀隨機殺死路邊的林姓機車騎士,到10月台南市歸仁區馬來西亞籍長榮大學女學生遭梁嫌強擄後性侵殺害,可以窺見的是,每當新聞報導後,在媒體的渲染與網友的撻伐下,歧視與檢討加害者家屬種種言行以及懲處政方、警方、校方相關人員,業已成為新聞事件後習以為常的「官方」處置模式並且成為社會大眾普遍的認知基模。

新聞事件會隨著時間逐漸沖淡於你我記憶,社會似乎又恢復平靜面貌?然而,受害者與加害者家屬的後續狀況,有誰關心?受害者的家屬承受至親突然遭受殺害離世,悲痛的心情,本非是一時半刻就得以紓緩,有人因此鬱鬱寡歡生病失常,有人因此生病離世;加害者家屬也必須承擔親人是殺人犯的罪名,承受社會輿論與大眾的歧視謾罵,有人被迫搬離住所隱姓埋名,有人婚姻因此破碎,有人因此失去日常,任何你無法想像的從心理到生理、從抽象到具象、從無形到有形、從正常到失常、從生病到死亡,反覆且沉重地充斥在受害者與加害者家屬的生活,難道,這是所謂的社會正義?

事實上,事件過後,受害者遺體的妥善處理,受害者家屬應得的司法正義與精神賠償,以及生活重建、悲傷輔導等,加害者應受到的法律刑責以及加害者家屬的生活重建、心理輔導等,在某個層面上,應該是要相輔相成的,這是因為,受害者家屬從加害者口中瞭解犯案動機與過程後,對於加害者的憤恨之情以及減緩自責、淡化悲痛是否有幫助?受害者家屬應如何面對與調整原本生活,少了一個重要且必要的角色?隨著角色位置的空缺,受害者家屬又要如何從悲痛情緒中,逐漸淡化乃至於恢復原本的生活常態?而加害者家屬面對至親成為殺人兇手,對於加害者的矛盾之情及受害者的抱歉愧疚,社會輿論的壓力及究責,應該如何看待與調整心態至恢復原本的尋常生活?

最後,在法律層面,受害者家屬是否能透過司法得到應有的正義?加害者是否被處以該有的刑責?這是大眾最關心的議題,同時也影響到國人對於行為人犯罪後司法處遇的看法,無論是判決無罪、有期或無期徒刑,抑或是精神疾患犯罪議題,每當案件的判決結果,在違反國人「罪有應得」的認知基模,往往引起社會輿論的軒然大波;誠然,行為人犯罪就該受到應有的刑責,但是,判決結果是否能符合所有人的期待?符合所謂的社會公平正義?我們無法輕易評斷,只是,判決結果影響到大眾對於社會安全的觀感,法方如何將案件處理得宜,政方又要如何加強社會安全網,藉以預防與降低犯罪率,以及讓受害者及加害者家屬進行後續的修復處遇,顯然,相關細節是否有妥善配套措施,甚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