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薇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因應新世代反毒策略第二期期程的推展,法務部提出「從心關懷,推動貫穿式司法保護,防止再犯,建立全方位團隊保護」概念,近期有幸參與日前由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及台灣毒品處遇政策研究學會辦理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實務研討與網絡共識會議研討會」,透過從司法端、醫療端到社區端概念及其未來可能的推展舉措,藉此自我思惟及探索分享。

首先,緩起訴治療模式為藉由在司法監督下的進行專業治療,畢竟,若是在司法端面臨藥癮者沒有良好處遇,則是會面臨到重複進出矯正機關,至於,醫療端則是面臨藥癮者若無治療動機,還有社會指責與排擠,更是不願尋求專業醫療協助,而一般普羅大眾對於醫療行為,依舊是停留在吃藥與打針等認知概念,故而「吸毒行為」涉及心理、社會、家庭與成長等複雜的生命脈絡交織而成或同時合併其他精神疾患也增加復健困難度,故精神藥物治療以緩解精神疾患症狀與穩定,其所的採取「認知行為治療」係以目標導向與系統化的程序,解決喪失功能的情緒、行為與認知問題,然而,藥癮患者本身的「戒癮動機」為核心,患者越有戒癮動機,越可提高治療意涵的理解,進而對自身健康意識到責任感犯開始接受治療,訴諸於正向態度與行動改變,試圖在混亂的生活中找到穩定,進而減少使用毒品,到不再使用毒品,只是,藥癮者往往會受到風險情境、心理與社會壓力變化、生活無目標與人生無價值感、創傷經驗的連結等,致而在成癮的循環裡載浮載沉。

再則,我國毒品司法處遇發展,2002年為法律規範築底期,2008年醫療戒癮啟動期,2020年將展開多元處遇期,藉此因應毒品施用者不同的處遇需求,但是,這也面臨到因為不同狀況的毒品被告,司法端要如何篩選個案以有效分流評估?醫療端要如何發展多元化戒癮治療?還有如何更加緊密以連結不同的處遇機構?以推動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修法不遺餘力的臺北地檢署林達檢察官,在研討會中分享美國的毒品法庭為例,被告進入美國毒品法庭後會進行篩選與評估程序:

1.法律篩選:透過調查被告之前是否有前科紀錄、其它資訊(居住、工作與家庭狀況)以及排除特定案類競合的被告(如涉暴力犯罪)。
2.臨床篩選:由刑事司法官員或處遇機構進行,以確定被告是否有物質使用疾患的篩選,至於,物質使用疾患可由兩個面向來看,分別為藥物濫用的嚴重性及潛在心理健康問題(包括自殺意念),因此,高強度的治療服務應集中在毒品濫用問題較嚴重的被告上,因為若是未能對於精神障礙之被告進行診斷及治療,將會嚴重影響參與毒品計畫或社區處遇的成效,因此他們可能更適合其他類型的治療方案。
3.風險需求評估:此一程序由受過臨床培訓的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對於被告之風險、需求及反應,進行更為深入的臨床及社會心理評估,也就是說,預測被告再犯或違反保護管束規定之風險。

嘉南療養院李俊宏主任分享,以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癮治療留置關鍵要素有五項:

1.患者因素:提升個案治療動機與認知,並且營造容易就醫、願意就醫的治療環境。
2.環境因素:多樣化的治療時段、充裕個管人力、隱私的個管空間、資訊系統協助提醒
3.物質使用與精神共病:針對共病要有整合方案。
4. 治療模式:針對患者需求要有對應的治療模式,依個案有不同的戒癮階段。
5.個案管理流程的落實:個管機制標準化,共病照護(會診與轉介追蹤如肝病、愛滋及血清傳染疾病);資源轉銜(如協助申請補助、轉銜社會心理處遇等);社會安全網聯訪(高風險個案與社安網的聯合性照護)。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黃名琪主任分享以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提出《藥癮戒治13個治療原則》:

1.藥癮屬於大腦疾病,且會有影響行為,因成癮物質改變腦部中樞神經系統的功能,如同其他慢性病(如高血壓或心臟病),故是慢性、復發性。成癮者初期欣快感、成癮中期出現戒斷現象、使用物質才不會不舒服,但求得舒緩卻傷害了認知功能。
2.成癮問題的復原需仰賴有效的治療和持緒的追蹤。
3.治療期程需要一定的長度才能促成穩定的行為改變。
4.評估為治療首要步驟。
5.針對司法藥癮患者的介入必須依照個案的需求反覆修正。
6.治療過程中需留心監測個案的藥物使用情形
7.治療內容須針對犯罪行為的相關因素設計
8.處遇有藥物濫用問題的罪犯時,應將治療計畫納入處遇計畫中;藥癮醫療從業也應注意個案司法處遇相關的需求。
9.社區照護是藥物濫用者回歸社會的重要關鍵。
10.良好的權宜管理能夠鼓勵個案積極參與治療,並增加其利他行為。
11.具有藥癮及心理健康問題共搒者需要整合性的介入協助。
12.藥物治療為藥癮犯罪者治療的重要原素之一。
13.針對社區處遇的藥癮犯罪者,其治療計畫應納入傳染性疾病預防策略,如HIV、B/C型肝炎、結核病等。

綜合上述得知,精神科對成癮疾患的處理有兩大方向:第一為緩和與治療中毒,戒斷症狀,以及嚴重併發症;第二為建立並達成無酒精(alcohol-free)或無毒狀態(drug-free state),準備進一步之復健治療或停用之維持治療,在目標上的完全停用,需要藥物治療與非藥物治療雙管其下:

1.藥物治療:治療共病之精神疾患,如精神病、憂鬱症、焦慮症、失眠、人格疾患。
2.非藥物治療:復發防範/動機促進等認知行為治療(團體心理治療或個別心理治療)、自助團體、家庭治療。

故而,在治療的困境與挑戰由此可歸納6大項:

1.慢性病
2.需長期治療(藥物/非藥物)
3.困難治療(高復發率)
4.合併人格違常
5.合併精神疾病
6.和犯罪的關係

成癮的「復發」意即在停止使用成癮物質一段時間後又再度開始使用,高復發性有三個危險因子:少量使用(但少量使用即會促發更多的使用)、暴露於過去使用成癮物質之線索(可以是視覺的、聽覺的、或是嗅覺的甚至是身體的感覺)、壓力,故而成癮者必須為自己的康復積極負起責任,避免讓自己再次陷入風險因子之中。

另外,本次研討會議中幾位非營利組織團體代表,以沉重發言表達民間機構團體在懷抱信念,為已人生支離破碎的藥癮患者,持續支撐脆弱的保護大傘,陪伴其努力重建第二人生,但是,面臨諸多困境與資源分配不到位的諸多困境,甚至於不得不作最壞預想的退場機制,本是資源綠州的社區與民間團體,是藥癮者社區復歸之途上必經的社區資源綠洲,如何透過良好的機制與友善的輔導,公私部門的協力、共識而非階層的架構,適時挹助活水以利社區資源創生與活絡,但那又是另外的層面及複雜的議題延伸了。此次聚集司法、醫療與民間等團體共識研討會,稍感遺憾未見社會服務工作領域專業人士分享,藉此難得的共識會議,以提供多元思維的意見交流。

最後,腦海中想起魏德聖監制的「Kano」電影,故事描述嘉義農林學校棒球隊係由三個族群的學生組成,卻在困境中打進甲子園激勵人心的情節,近藤兵太郎教練和學生們說:「不要想著贏,要想不要輸」的堅持信念,誠然,藥癮者社區復歸之路困難重重,作為國家隊教練,如何推展「貫穿式預防與保護」此一未來的舉措實踐,有著更多的期許,更須努力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