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佑杰
(中國文化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碩士學位學程研究生)

 

促進與保障銀髮族就業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原訂於今年(2020)的勞動節5月1日正式上路,但是,在勞動節前一天,勞動部宣布,因就業市場受疫情影響緊縮,評估政策上路後恐達不到效益,因此,決定暫緩施行。

基本上,為了因應人口結構的高齡化,期望能提升中高齡者的勞動參與率,勞動部積極推動制訂<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藉以支持高齡者再就業及建構友善的就業環境。該法除了明定基本的禁止年齡歧視外, 也從五個方向予以規範:穩定就業措施、促進失業者就業、支持退休後再就業、推動銀髮人才服務、開發就業機會。為鼓勵企業繼續雇用達到勞基法退休資格的65歲以上高齡勞工,其所搭配的子法也訂定了獎勵辦法,像是若是雇主續用人數達30%、不低於原薪資,且雇用滿6個月以上,前6個月補助雇主每人每月1.3萬元,第7到第18個月的補助費用更是提高至1.5萬元。

促進中高齡人口繼續就業的策進思維固然是值得肯定,但是,其間也有若干值得探究之處,首先,該法案之暫停推動的原因為「就業市場受疫情影響緊縮,評估政策上路後恐達不到效益,因此決定暫緩施行。」,對此,我們不妨先了解一下幾個數字:勞動部於6月24日公布的無薪假統計,實施人數3萬505人,9月8日的數字是1萬5,299人,10月5 日的數字是1萬7,981人,較上一期增加41家、972人,由此可知經濟環境時好壞,景氣有其循環,當景氣條件不好時,最先受到影響的大多是處於最弱勢者,就如同中高齡的底層勞工。

而該法的目的不正是要保障中高齡就業人口嗎?如果只能在景氣好的時候實施,試問:當景氣變差時又當如何因應?其間最大的關鍵,似乎是因為擔心該法會增加企業和政府的負擔,進而,在經濟條件不好時,因為企業倒閉而反而讓勞工失業,而這也帶到第二個值得探討之處,該法所規範的種種措施,看似旨在於保護工作能力較差、專業不足、不具競爭力者,企圖用政府補貼的方式,以使其能繼續保有工作,但是,僅限於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中高齡者主要是輔以職業訓練以延續其工作機會,條文雖然是明訂出雇主對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得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只不過,就其現實面的考量而言,能力較差者進入中高齡後,其表現往往會更差,很難分別其所得待遇的差異是否和年齡歧視有關,因而,所訂條款僅是意義上的象徵,很難起到作用,最終,當企業要自保而須終止勞動合同時,最先被考慮的,一樣會是這些能力較不足的中高齡勞工。

最後,中高齡者雖然是隨著年齡的增長,人生閱歷漸豐,但是,工作能力還是會因人之不同而有很大的差異,可以想見的是,隨著人口的高齡化和多元化,社會的樣貌也會改變,如何能看見高齡社會的新需求,而發展出不同的中高齡勞工的工作機會,輔以更多元和彈性的工作條件,期能人人可自給和自足,進而減輕政府和企業的負擔,營造非賽局的多贏局面,這比起意義面高於實質面的法條則,更是有助於建立中高齡者的信心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