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璿嘉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內政部於今年(2020年)的6月18日率先公布租金補助「新制」的調整方向(原名為單身及婚育租金補貼,以下簡稱為租金補助),申請的名額也從每年的6萬戶一舉擴大至12萬戶,預算更是由過往約新台幣28億元大幅提昇至56億元,同時也放寬申請的資格標準,從最低生活費1.5倍改為2.5倍,而且只要是有「租屋事實」,即使未設籍,同樣也可以提出申請。

基本上,舊版的租金補助申請,標準為年滿20歲、未滿20歲已婚或在安置家庭或寄養家庭結束無法返家者,符合三者之一可申請;相形之下,新版的租金補助只要是符合單身青年20歲以上、40歲以下以及新婚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家庭(無年齡限制)者,都可以申請該項的租金補助。(新頭殼新聞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6-18/423261)

租屋補貼最早出現於民國100年,原先的法規名稱為<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並於102年修正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換言之,母法係來自於<社會救助法>,其主要之目的是為了保障低收、中低收入戶的居住權,而在租金部分予以補貼,此一補貼政策係屬於社會福利的救濟概念,限定於取得福利身分的少數人,才給予的經濟扶助。

然而,隨著就業人口往都會地區遷移、房價高漲,使得租屋市場,蓬勃發展,僅就內政部提供的資料顯示,105年的租屋人口業已高達286.3萬人,總人數達全台人口的八分之一,租屋已然成為一項全民運動,後面更是夾帶新台幣兆級預算以上的市場規模,只不過,租期從短期變成長期,購屋從必需品到奢侈品,居住正義瞬間變成了一種口耳能詳的民粹口號,政府也從不要掏錢的改革,像是打房運動,調高奢侈稅、房地合一稅、房屋交易稅、實價登錄等;到需要小花錢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貸款;以迄於需要掏出更多錢來建社會住宅,來讓符合資格的人,可以用低於市場85折以下的價格,以租到品質相對高級的好住宅,然而,林林總總的政策措施,依舊還是難以舒緩人民面對高房租的身心壓力。

因此,不再是限縮於社會救助概念的單身及婚育租金補貼,剛好在2020年總統大選前應運而生,2019年6月20日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放寬「協助單身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最高可補貼新台幣5,000元,並於同年的9月開始發放,預計將試辦1年,一時之間,筆者的通訊軟體裡,各個的群組裡瘋傳這則新聞,暫且不去論及這是否是一項政策性買票,抑或是一種使租屋經濟地上化的權變手段,至少,可以讓該項的租金補貼政策延續下去和加碼補助,這也代表這個政策得到的正向回饋應該是大於負向。

分析這項租金補貼政策的優勢,在於更易取得經濟補助以及有效幫助中低收入戶以外的近貧家庭或單身青年,從而有助於減輕經濟負擔和累積資產,以維持現有得社會地位,而不至於滑落貧窮線以下,然而,12萬戶,56億的挹注,這對於有近三百萬人的租屋需求市場而言,根本是一項杯水車薪、短視近利和飲鴆止渴的福利政策;連帶地,國家也將掉入財務陷阱的是代會計困境。

總之,改善房屋市場的結構問題,從短期推動代租代管,中期推動社會住宅、老違建築的都市重建計劃,長期則是民眾對於房屋自住與投資變現的觀念,到國家的經濟發展、平衡城鄉差距,在在都是需要加以持續關注的公共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