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鄭金文為了讓胞姊脫離洗腎之苦,經外甥女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奔走下,昨日由亞東醫院移植團隊歷經近七小時順利完成手術。鄭金文也透過應曉薇感謝社會各界給他懺悔的機會,讓他能夠救他的姊姊,未來也會將其他器官捐出,盼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

 鄭金文捐腎案,亞東醫院昨日由院長朱樹勳率領近卅人團隊進行微創腹腔鏡捐腎手術,上午七時四十五分畫刀、十一時取出腎臟,隨後在上午十一時廿分進行移植手術,至下午二時廿分順利完成。亞東醫院一般外科主任陳國鋅表示,鄭金文左右腎臟功能對稱,捐腎後不影響正常生活,預計術後五至七日可以出院,至於胞姊許素琴未來須觀察出血及感染情況,預計兩周內可以出院。

  鄭金文九十三年間因積欠龐大債務,夥同友人將前來討債的二名男子勒斃,再挖洞埋屍;最高法院今年六月駁回鄭男上訴,維持高院更六審判決,判鄭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亞東醫院指出,鄭金文幼時因家境清寒,父母僅留四個兒子,其餘九名子女全送給附近人家領養,廿多年前,其中一名哥哥展開尋親行動,將十三位兄弟姊妹重新團圓,但么弟鄭金文入獄後,兄弟姊妹前往監獄探視,獨未見許素琴,他才知悉姊姊每天需腹膜透析洗腎四次,讓他不捨。

  院方說,鄭金文認為自己死期將至,為了能救姊姊,主動表達捐腎意願,但胞姊一開始婉拒弟弟好意,直到鄭金文寫了十封信給胞姊後,許素琴女兒才開始聯繫捐贈事宜,並找上應曉薇協助。

  應曉薇說,由於鄭金文是死刑犯,起初也很猶豫,擔心掀起死刑爭議,直到鄭金文寫信給她,字字句句打動她的心,遂代為向法務部爭取,不過,行文至法務部三個月卻石沉大海,幸好透過媒體曝光,才讓捐贈一事有了進展。

  應曉薇說,鄭金文得知法務部首肯活體捐腎後,特別來信感謝,信中寫道「請您代我轉達感謝法務部、衛生署、社會大眾給我懺悔的機會,讓我可以捐腎救姊。我要再次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和懺悔,我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活著的時候捐腎救我姊,執行後用剩下的器官救更多的人,並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

  死刑犯鄭金文昨在亞東醫院活體捐贈腎臟給自己姊姊許素琴,創下國內首位死囚活體捐贈器官先例。衛生署表示,受刑人活體器捐給自己家人法規並未禁止,但仍須尊重受刑人意願;器官捐贈協會則主張應嚴格審查,避免受刑者在社會輿論下非自願捐出器官。(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