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項指標檢視勞雇關係

部分美食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出現「假承攬、真雇傭」,勞動部昨公布「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並附上「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詳列廿五項檢核事項,若勾選符合的事項愈多,愈能合理推論雙方接近雇傭關係。指導原則除可供勞資雙方檢視,也可協助地方政府及勞檢單位更快釐清爭議個案。

明年3、4月再度勞檢美食平台

此外,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說,正研擬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明訂平台業者應為個人承攬工作者投保商業保險,但因母法修法時間較耗時,會先在「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2.0版中明訂,最快月底出爐;明年三、四月也會進行第二波的美食外送平台專案勞檢。

承攬、雇傭關係長年存在灰色地帶,日前陸續有兩位外送員在送餐過程車禍喪命,引發外界關注後,勞動部才加速訂定「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作為外界檢視勞雇型態參考。

勞動部說,經蒐集歸納各級民事、行政法院判決、大法官解釋及行政機關函釋,原本是草擬「雇傭關係與承攬關係認定指導原則」,但專家學者研商後認為,勞雇關係除了承攬,還有其他類型,為避免雇主藉其他形式脫責,因而改以勞動契約要素與方法,讓適用範圍更完整。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不論是大法官第七四○號解釋或法院判決,都認為勞動契約應依勞資間從屬性的高低進行實質認定,指導原則因而從「人格」「經濟」及「組織」從屬性,舉出共廿五個具體的判斷要素。

包括勞工的工時、地點、方法是否受事業單位指揮或管制約束、是否遵守服務紀律及懲處、是否能以自己名義提供勞務、不論工作成果是否都能獲取報酬、是否負擔營業風險等。王厚偉說,如果勾選符合的項目愈多,愈可合理推論該契約趨近於雇傭關係。不過他也強調,仍需視整體契約內容,還有事實上勞務提供受事業單位拘束的程度做綜合判斷。

王厚偉說,勞工與事業單位雖可基於契約自由約定勞務契約類型,但法院或行政機關絕不會受到契約形式或名稱拘束(如承攬),仍會就個案事實及整體契約內容做認定。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