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誼銘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師學分班學生)

 

根據報載,衛福部統計我國低收戶約十四多萬戶、卅多萬人,中低收戶約十萬多戶、卅一萬人。社工司調查發現,我國低收入戶有高齡化趨勢,資料顯示,近五年我低收入戶人口減少約五萬人,至去年約卅一萬多人;但65歲以上族群卻持續增加,自兩萬七千多人上升至三萬四千多人,成長近八千人。

基本上,早在2015年由世界衛生組織(WHO)所發行的世界老化與健康報告書(World Report On Aging and Health)就指出,以現行的老化速度,加上不斷增加的平均餘命,高齡健康者將會是一股從社會不斷湧現出的勞動力,在出生率不斷下降的已開發、開發中國家,也許活化銀髮人力會是勞動參與率不斷下降的解藥。既然可預見退休年齡不斷延後的未來,那高齡者的相關勞權就有嚴肅探討的必要性。然而,在行政院通過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中,對於65歲以上的勞工,擁有「一彈、一禁及三補貼」的設計,分別是「彈」性放寬雇主聘用高齡勞工(65歲以上)繼續工作、「禁」止對銀髮人才或高齡者差別對待以及「失業救濟、職務再設計補助、聘用65歲以上勞工的補助」,法案中雖能夠減少社會對於中高齡就業者的年齡歧視及刻板印象,但是,究竟能夠解決問題到什麼程度?

事實上,民間企業多以個人能力作為聘用與否的標準,適用於定型契約的多為原藍領階級的勞工,在體能工作為主的方面,會因為身體的生理衰退而逐漸無法勝任,況論在其他領域,如果出現了勞動人力短缺,以企業長遠的人才培養機制來看,青壯年人力還是會列為優先考量的對象。順此也應該思考,雖法規有排除公務機關以及國營事業退休人員無法續聘於原機關,導致「領雙薪」的狀況發生,但領有退休俸的人員,其在工作生涯中,是否也累積了足夠在民間企業能夠發揮效用的專才?總之,如果能夠建立適才適所的人才媒合機制,讓中高齡者能夠有效的在就業市場內做智慧、經驗的傳承,才會是世代合作之理想發展的可行性。

最後,持續的留在就業市場內,或許帶有經濟上的考量,但是,中老年的核心價值,就不單單只是建立在工作所帶來的成就感,也包含了個人對於家庭、社會以及跟自我的相處方式,如何創造出理想的第三人生,儼然是從第二人生就要開始面對的嚴肅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