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修正辦法,增訂非營利幼兒園的營運成本自9月24日修正施行後不得採由家長自行負擔方式辦理。全國幼教總會總會長何明德說修法方向正確,但想要承接非營利幼兒的業者意願會比較低,因為就算是公益法人也是需要運作相關費用,不然到最後,真的是有「佛心」才去做。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非營利幼兒園是家長競相要把幼兒託付的場所,顯然非營利幼兒園普遍受到家長的肯定,包括收費低廉及辦學品質優良兩個因素。他也贊同「非營利幼兒園營運成本不得由家長負擔」的修正方向,不過,教育部也要考量非營利幼兒園的營運狀況,如果經計算後非營利幼兒園的營運不敷成本,教育部也應給予補貼,以免造成殺雞取卵的現象。
一名女兒正在念幼兒園的家長說,就算政府明訂非營利幼兒園,不得再向家長收取其他額外費用,但家長還是「看得到、吃不到」。以他的小孩為例,今年公幼抽不到,北市全35家非營利幼兒園也是全「槓龜」,且統統抽備取,「這是一場機率是0的抽籤,非常不公平」,學區內一家準公幼都沒有。
他說,公幼一個月2500元、非營利3500元、準公共化4500元,私幼每個月月費1萬8000元起跳,加上逾3萬元註冊費,難怪薪水2、3萬元的媽媽乾脆自己顧,薪水5至6萬的扣掉後,加上日常開銷,請問年輕父母一代如何「存錢」。(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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