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女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碩士)

 

報載衛福部積極規劃「長照2.0升級版」,將投入資源發展機構照護,增建住宿式機構外,規劃每月定額補助。對於中央主管機關針對長期照顧從著重在社區、居家照護進一步延伸至機構照顧的策進作為是有它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首先,自2018年3月台灣的老年人口占比跨越14%的高齡社會門檻之後,今年(2019年)6月底65歲以上老年人口已經達到352萬人,占比提高至14.9%,人口老化急遽的發展態勢,致使國發會所推估,預計2026年老年人口占比將一舉超過20%,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的速度恐將只會提早來到。再則,依據2016年統計資料顯示,國人平均壽命與健康平均餘命分別為80.0歲與71.2歲,這兩者間8.8年的差距便是所謂的長照年限,然而,家庭人口組成結構的變遷,家庭照顧功能的式微,就長期照顧基本需求的金流、人流與物流而言,已然成為了多數家庭沉重的負擔,致使長照悲歌的人倫悲劇不斷在上演、複製。

誠然,依據衛福部資料顯示,長照1.0實施10年累積服務約19萬人次,長照2.0從2017年上路以來,也已服務超過28萬人次,只不過,量的增加並不代表服務品質的提升,反倒是看到更多長照家庭的照顧需求與困頓,這是因為,長照是輕、中、重度不同失能程度的連續性照顧過程,特別是後期中、重度患者確實是需要透過專業團隊的入住機構照護,因此,從過去主要著重在社區、居家照護,未來的「長照2.0升級版」則是進一步發展到機構照護,以讓家庭有其更為多元化的選擇機會,這未嘗不是件好事。

只不過,解決一個問題,延伸出另一個問題,反觀長照2.0上路已將近兩年,儘管2018年12月底,全職居家照顧服務員平均月薪已達3萬8,498元,採時薪制者每小時平均時薪至少223元,但是,照顧人力的缺乏以及家庭的需求滿足,依舊還是無法取得平衡,背後的緣由頗值得加以深究;至於,面對即將上路的長照2.0升級版「住宿服務機構使用者方案」,申報者符合稅制排富條款資格者,將依所得稅稅率級距採階梯性補助,適用三組稅率給付,分為所得稅為0的無法申報所得稅者,全年將可補助最高6萬;所得稅5%者,全年將可補助5萬4千元;所得稅12%者,全年可獲補助4萬5千元。冀此,針對人口老化速度急遽,全台目前約有80萬失智、失能及身心障礙者,其中約有兩成是重度失能的受照顧者,再則,失智人口約莫有28萬,就其生理層次的老化與退化終究亦將成為失智、失能的人口族群,國家機器面對長期照顧的財源規劃,是要有一套整全多層的考量,這也絕非是當下透過包括遺贈稅、營業稅、菸捐與菸稅等來源,便可以從容應對的,就此而言,財源、財政等等的穩定性、適足性和正當性,都將是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議題。

最後,包括0-5歲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以及長照2.0升級版,相關的排富條款都是限制於在所得稅率20%以上的家庭,如此一來,更益突顯出所得稅率20%以上晚婚遲育的家庭及其所要面對扶老攜幼之於三明治世代的生活困境,而此一弔詭現象更是一項難以克服的變遷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