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慧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師學分班學生)

 

現代枓技進步共享經濟概念的興起,以及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化,再加上大數據、GPS等利器,這使得主打動動手指食物就送上門的餐飲外送平台近年正夯,目前台灣總共約250家美食外送業者。媒體針對今年 3、4 月台灣外送市場的調查顯示,15%的消費者表示自己曾在上個月使用過外送平台,其中 20~30 歲的比例最高,單月最高有 22%的人曾經消費。然而,該項「宅經濟」型態行業的興起,所引發諸多的爭議、糾紛及其所突顯相關的規範問題,有進一步探究之必要。

首先,消保處今年(2019年)五月抽查廿六家與餐飲外送平合包含Uber Eats、foodpanda、有無外送等合作的業者,針對「食材衛生安全」及「廚房衛生管理」進行查核,食材衛生安全方面,雞蛋抽驗十二件全數合格,但是,蔬菜抽驗廿件裡卻有二件農藥殘留超標;廚房衛生管理方面,廿六家有廿家不合格,「食材貯存及使用項目」有六家食材逾期,以此觀之,美食外送故名思義原本消費者訂餐因為想要省時省力就可吃到美食,卻不知吃到的美食品質早已走樣,食的安心需要主管機關更加嚴以把關。

其次,零工經濟下的現狀,是外送員往來穿梭馬路形成特殊的街頭現象,由於美食平台的外送員與業者屬承攬制,外送員未享有基本的勞健保權益,且外送用的機車自備,若在運送餐飲的過程中車禍造成車損人傷也需自行負責,並未有職災保險、意外險等額外的保障,這對於高風險的外送從業人員在路途搶快、風雨無阻、邊走邊滑的危險工作環境中相當沒有保障,也影響用路者行的安全。儘管勞動部去年(2018年)底曾委託研究,報告指出新經濟模式下,對勞工技能需求、雇傭關係認定、勞動權益跟勞資關係保障、就業機會均等,都產生莫大影響,但直至今年6月止,勞動部對於承攬法規仍無任何宣告,也就是說,<勞動基準法>對於外送人員仍然沒有進一步保障的機制設計。

不過,衛福部食藥署今年率先做出決定,將美食外送平台列為「食品物流業」,並規範從7月起須強制登錄,登記填報人、食品業者、運輸工具和倉儲場所等4大項基本資料,否則,將可開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未來外送業者如果出現食安問題,可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外送員也須符合相關規定,例如外送人員在機車上加裝的「外送包」,不可混合放冷、熱食物,而且需要保持整潔;若不合標準,第1次會加以勸導、要求限時改善,第2次則會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開罰6萬元以上的罰鍰。至於,經濟部、交通部對於美食外送平台屬於運輸業還是資訊服務業,目前仍認定不一,據媒體報導,經濟部認為目前外送平台可分為2類,除了餐廳自行雇用外送人員之外,還有美食外送平台;前者屬經濟部管轄範圍,但後者則是運輸服務,應該歸由交通部管理。

總之,無論是以德商foodpanda、美商Uber Eats等外商領頭的餐飲外送行業,或是國外流行多年的跑腿哥在台灣『按需』(on-demand)市場竄起,透過平台為用戶完成各式跑腿雜事,包括取貨、繳費、排隊領號碼牌、遛狗散步等,此類盛行的宅經濟,未來勢必也會發展為範圍涵蓋長照長者或在家托嬰婦女等”幫你買、幫你拿、幫你陪、幫妳顧”等等的多元型服務,相關權責主管機關應該要正視攸關民生經濟及高齡化及少子化潮流因應革新,以善盡監督管理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