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綸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師學分班學生)

 

在提到這個主題之前,先來了解一下「為什麼會出現送中條例」?

它是起因於2018年初,香港人「陳同佳在台情殺案」,香港政府以此為由在今年初(2019年)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又稱〈送中條例〉),大幅放寬引渡條件至中國,因此,引發廣大香港居民反彈。〈送中條例〉爭議之處在於:本應只涉及港台逃犯移交的案件,香港政府卻在修訂條例中加入不合理的條款,對此,香港政府指出,在嚴重罪行的情況下,香港可以在未簽訂「逃犯移交」協議下,移交在港罪犯到中國審理,然而,這樣的移送規則底下所潛藏的危機乃是在於,未來一旦通過後,決定是否移交逃犯的權力,從原本需要「香港立法會同意」轉變成不需經過代議制度的審查,也就是說,一旦中國官方捏造了不實證據或指控,嫌疑人幾乎沒有辯駁的可能,變成了只需要「香港特首」及「法庭同意」便能移交,但是,香港特首及法庭高官實際上多為中國政府指派。

對此,了解《送中條例》的可怕,自然是可想而知香港居民是會有多大的恐懼、憤慨,也因此才集結了百萬港人進行遊行抗議,進而發生許多鎮壓流血衝突,其規模之大,有人稱之為「三十年後的六四事件」;連帶地,雖然台灣也有部份人民在網路上聲援支持香港的「反送中」行動,但是,台灣人民全都支持「反送中」嗎?

從幾次的社會新聞和網路言論可以看出些端倪,記得前不久才在西班牙破獲跨國詐騙集團,主嫌及其餘黨羽皆為台灣人,西班牙二話不說直接將罪犯送交中國審理,除了台灣外交部表達「強烈抗議」和「深表遺憾」之外,在網路上的鄉民卻是一片叫好,甚至於留言:「謝謝中國幫我們處理垃圾」、「垃圾就不用送回台灣了」;另有一次也是在國外破獲以台灣人主嫌經營的詐騙集團,罪犯在移送回台才剛到機場就以「罪證不足」為由,當場「就地解散」,疑犯鳥獸散!此事件也引發民眾一陣譁然,這些詐騙疑犯就這麼縱虎歸山,再去害別人嗎?顯然,網路鄉民及一般民眾普遍認為台灣的司法不公,法律都是保障壞人的,只有壞人有人權,被害者只能認栽,因此,假設台灣推行〈送中條例〉,說不定多數台灣人還感到社會有救了,趕緊將這些詐騙集團、殺童虐童者、情殺分屍、酒駕肇事累犯、泯滅人性卻遲遲不判死刑的兇嫌通通送中,讓中國幫我們處理這些「垃圾」。

從這些事件所引發的民情民怨反思,台灣一般民眾普遍不信任司法,認為政府擺爛,面對過時、不合理的法律遲遲不修法,抑或是台灣經常參考歐美等先進國家的政策立法,模仿沿用之後才發現無法適用於台灣,有著媲美先進國家的法規卻無法、難以執行,以此觀之,台灣的司法像極了晚清的「六不總督」葉名琛,不戰、不和、不走、不降、不死、不守,因此,民眾即使面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和外交發展上處處遭受打壓、恐嚇,民眾還是會「幻想」將這些「垃圾」送中,來抒發在台灣幾乎天天都發生的不公不義、司法的不理不睬。放任如此背離的民心,台灣可能越往如同聖經舊約時代『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動用私刑的民主退化路程走去,如此一來,也更益加深社會的對立和撕裂。

總之,由送中議題反思台灣的社會問題、司法不公,但是,解決之道並非只靠司法改革與修法工程,「教育」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只是,當前的教育注重的是數理邏輯、學業成績及其未來的職涯發展,而非看重人文思惟、公民道德與生命價值,因此,這一群新世代將會主導台灣朝向什麼樣的未來?什麼樣的價值觀和形塑出來什麼樣的主流思想?在在都是值得我們深究與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