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午發新聞稿指出,苗栗縣私立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自107學年度全面停招後,目前已無在校學生,亦無經費支應學校日常所需及教師薪資、相關保險及退撫儲金,無法繼續辦學,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第70條第2項已於今(20)日發文命該校自108學年度起停辦。

教育部指出,這是繼高鳳、永達、高美之後,國內第四所停辦的大專,也是第一所被教育部命令停辦的大專。

亞太學校財團法人於108年1月11日董事會決議,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將自108學年度起停辦,嗣後雖曾於3月22日提報停辦計畫至教育部,惟因部分董事認為停辦計畫內容與董事會決議不符,因此教育部要求該法人於一個月內召開董事會,釐清停辦計畫內容並再報部審查,但迄今尚未接獲回復。

教育部指出,依《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34條規定,私立學校停辦後3年內若未完成復辦或改辦等,教育部應命學校法人解散。因亞太學校財團法人遲未函報停辦計畫,致使無法起算3年之期程,為確保校產公益性,教育部因此依《私立學校法》命該校停辦。

目前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尚有22名教師,教育部將督促學校依法協助教師辦理退休或資遣事宜,以保障教師法定權益。教育部並建議董事會應基於公益,盡速提出法人解散清算,使積欠教職員之薪資、優離優退費用及退撫儲金等得以清償,以保障教職員權益;剩餘校產並得依捐助章程規定歸屬地方政府,確保校產公共性。

首見教育部命令停辦 亞太學院最遲3年解散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108學年度起停辦,是台灣第4所退場的大專校院。前3所是校方自行申請,亞太學院是教育部首度動用私校法第70條第2款「命其停辦」條款,最遲3年內需完成解散。

另外,亞太學院不動產公告現值約新台幣12到13億元,在清償積欠薪資、教師離退費用後,依法剩餘校產將歸屬苗栗縣政府。

教育部技職司專門委員柯今尉表示,亞太學院已於107學年度停招,目前已無在校學生,剩下22位教師。亞太董事會本於今年1月決議停辦,並於3月向教育部提報停辦計畫,但後續有董事認為停辦內容與董事會決議不符。教育部因此要求再召開董事會釐清,但至今未收到學校回覆。

柯今尉表示,依法規定學校宣布停辦後,需在3年內完成復辦、改辦或解散。亞太學院董事會始終未回覆,使教育部無法起算3年期限,為確保公益性,教育部首度動用私立學校法第70條第2款,在學校未自行申請停辦的狀況下,由主管機關「命其停辦」。

柯今尉表示,亞太學院未來有幾條路可走,首先是「復辦」,但考量少子女化趨勢,幾乎不太可能。第2條路是「改辦」,如高鳳數位內容學院改辦為私立崇華雙語小學,但須找到合作企業或宗教團體挹注經費。

第3條路是「解散」,柯今尉表示,目前亞太學院董事會9席中,有6席是法院選任的臨時董事,占絕對多數。站在教育部立場,希望董事會基於公益,儘速提出解散清算,安排教師退休或資遣。因為依法解散後剩餘財產是歸屬苗栗縣府,學校多拖一月多付的薪資,也是苗栗縣府變相的損失。

柯今尉說,亞太學院目前還有22位教師,經查都符合退休資格,至107學年度停招後,積欠薪資約新台幣2000萬元左右,加上校方日前承諾的優離、優退金額,約需再支出1300萬元。亞太學院目前已無資金,因此唯有解散變賣不動產,才能支付這些款項。

柯今尉表示,亞太學院土地都是自有,不動產公告現值有12到13億元,「但這只是帳面上的數字,能不能處分到那樣的價值很難說」。另外依法學校所在土地屬文教用地,苗栗縣府收回後,也只能作為文化、教育或社福事業使用。(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