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原訂今(15)日審查《教師法》修正草案,但汰除不適任教師、教評會人員組成等事項,引起教師團體強烈反彈,朝野立委也認為爭議過大,而暫緩審查,並由教文委員會立委,與教育部先進行大方向討論後,取得新共識進行修改;其中在汰除不適任教師機制上,將加強由主管機關成立、跨專業人士組成的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下稱:專審會)角色,期望透過主管機關層級,協助解決。

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法案,在教評會組成,以及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事由等事項,引發教師、家長團體正反激烈反應,立院教文委員會上午,對此決議暫緩逐條審查,教育部並按照詢答內容,提出修正後的建議版方向,下午由立委及教育部,就此框架進行討論,並得出初步修正方向。

在汰除不適任教師機制上,性平案件方面程序維持不變,校方、調查發現情況後,由教評會在2分之1人員出席、2分之1人員通過後,暫時停聘,之後進入性平會調查;若為性侵與重大騷擾事件,直接由性平會以2分之1出席、2分之1同意門檻,做出終身解聘決議。

而若非屬重大情節者,則由性平會是確認事實及做出建議後,回到教評會,現行門檻是3分之2人員出席,3分之2人員同意;但鑑於性平案件零容忍精神,會中討論共識,將門檻降低為2分之1人員出席、2分之1人員同意,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解聘1至4年。

教師涉「體罰」更動最大 擬與「教學不力」脫鉤

教師涉及體罰部分,則為更動最大者,原規定為校方發現情況後,經教評會2分之1人員出席、2分之1人員同意後暫時停聘,並再經教評會3分之2出席、3分之2同意後終身解聘,或解聘1至4年。

然而上午詢答時,綠委吳思瑤指出,由於教育部對「教學不力」情況提出的參考基準裡,包含了「言語羞辱學生」與「體罰學生」2項,所以過去很多學校,會把老師對學生的霸凌狀況,以教學不力做處理,只要去觀課輔導就可以解決,輔導無效才會送教評會;對此,在場委員也一致同意,體罰、霸凌應與教學不力脫鉤,並應循教評會程序處理。

會中並擬定,當學校發現身心虐待情況後,由教評會2分之1人員出席、2分之1通過為門檻暫時停聘,再進入兩軌並行機制,首先是教評會3分之2人員出席,並經3分之2人員同意後,報主管機關核准,進行終身解聘,或解聘1到4年;而若教評會機制無法動,則交由專審會處理,再回到教評會,依照2分之1人員出席、2分之1人員同意門檻,報主管機關核准,進行終身解聘或解聘1到4年處置。

針對教學不力情況,同樣為兩軌並行,由教評會3分之2人員出席,並經3分之2人員同意後,報主管機關核准,進行原校解聘不續聘,或交由專審會處理,再回到教評會,依2分之1人員出席、2分之1人員同意門檻,報主管機關核准,原校解聘不續聘。

其他不適任法規 立委皆認為定義太模糊

此外的其他教師不適任狀況,在政院版《教師法》草案第14條第1項第13款規定為:「行為違反法規,且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學術倫理,或損害教師職務之尊嚴,經學校查證屬實,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教師之必要。」

對此立委皆認為定義太模糊,藍委柯志恩便指出,許多老師擔心,此一規定會被擴大解讀,尤其是「職務之尊嚴」,如果撞死保育類動物算不算?違反集會遊行法算不算?吳思瑤則認為,應沿用現行法條文字。

專審會升至法律位階 賦予更大責任

而在討論過程中,也對專審會機制賦予更大責任。教育部於2017年起,透過「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推動專審會制度,由主管機關設立的專審會,協助學校級的教評會處理教學不力、無法勝任教學任務的教師問題,此次政院版《教師法》第17條,則明確將專審會機制,拉升至法律位階,並由主管機關召集相關人士11至17人擔任委員。

綠委張廖萬堅對此質疑,在如雙北等直轄市,這11到17人,一年要處理多少案件?此外他舉例,過去高雄就有虐待案件,被專審會退回,要求學校先做調查報告的案例,應要明訂學校跟專審會之間的職權分工。

教育部長:專審會比校內教評會更客觀

教育部參事邱乾國說明,專審會在11到17名委員底下,還會有分調查小組跟輔導小組,並有建立人才庫可以尋找人選,目前有300人,都是受過專業訓練的。

教育部長潘文忠也說明,相信專審會可以比校內教評會更客觀,而此次院版《教師法》,在專審會人員組成方面,是授權教育部針對組成與運作辦法訂定子法,因為這項制度目前僅試行2年,還在累積經驗,如果要在《教師法》母法直接規定,會有誤差,他也強調,專審會的角色會走向更專業,教育部也將給予資源協助地方政府。

教學不力、體罰 專審會先把關 立委共識

在場立委對此也取得共識,相關教學不力、體罰、身心虐待案件,若有專審會先進行專業把關,之後的教評會較容易成案。

然而考量教學現場差異,以及教師、家長團體接受狀況不一,今日會中,原擬依照現行討論架構,於17日上午召開公聽會,然而由於根據法規,立法院舉辦公聽會須於5日前通知,因此主席蔡培慧裁示,改為進行座談會,但效力、形式等同公聽會,並獲在場立委同意通過,蔡培慧並強調,公聽會不會只是形式,會彙整相關意見、要求教育部調整後,預定於4月底至5月初,再審查《教師法》。

(時事新聞來源:風傳媒,201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