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兒虐案及狼師事件,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專業人員合理懷疑孩子處於高風險狀況,卻遭拒絕查訪,可尋求檢警派員破門而入強制訪視。

朝野立委提案版本多達四十八案,昨委員會將四十六案審查完竣,有二案保留擇期再審,修正通過廿六個條文。修法重點除了強制訪視,也包括新增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及建立六歲以下兒少死因複審制等。

此外,責任通報者發現兒少遭虐,沒在廿四小時內通報,或有人對兒少有遺棄、身心虐待、拐騙、引誘性交或利用從事有害健康行為,或交付販賣兒少菸酒和檳榔,行政裁罰全加重,最重罰鍰各為六萬、六十萬及十萬元。

為預防兒少福利機構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有虐待兒少情勢,或知情不報,最重罰鍰從卅萬元提升至六十萬元,嚴重得停辦一個月至一年,政府將公布機構和負責人的黑名單。若評鑑成績太差只有丙或丁,也增訂懲處機制。

另首度將六歲以下兒少關懷入法,當有關單位發現家長沒幫孩子依規定辦出生登記、沒繳健保費,或未按時帶孩子預防接種及入學等,都應通報主管機關。

此外,相關主管機關有提供資訊的義務,透過危險指標篩出需優先訪視的孩子,打破各自為政的資料庫,強化社會安全網。兒盟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說,加重罰鍰嚇阻效果有限,預防兒虐仍應從預防端下手,包括六歲以下孩子及小爸媽的關懷,和跨部會跨單位的資料能勾稽串聯,找出脆弱家庭。(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