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開辦首期二○○八年十月、十一月的保險費,當時繳款期限是隔年一月底,「十年補繳期限」則將於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到期。衛福部統計有一○二.六萬餘人尚未繳費,若不及時補繳,下半輩子領取的老年給付,可能會少領數十萬元。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表示,國保主要納保對象為二十五歲至未滿六十五歲,未參加勞保、公保等其他職域性社會保險的民眾,大多屬於未就業民眾,因此制度設有十年補繳期,也就是每月保費繳款期限加上十年,若超過十年未繳,則不得請求補繳,並且不計入保險年資。

商東福說明,一旦不計入年資,未來領取老年給付時,不得擇優領取A式。以今年將年滿六十五歲的個案為例,若十年來定期繳費,老年給付每月可獲四八一六元。若缺繳這兩個月,每月可領的錢降為二三三六元,相差至少「兩張小朋友」。若以六十五歲平均餘命十九年計算,將少領五十幾萬元。

商東福指出,國保一開辦首期就投保約四二二萬人,其中,七成五已完成繳納,但仍有一○二.六萬餘人尚未繳納,其中又有約一萬兩千人今年或明年就會年滿六十五歲,且未有勞保、公保等其他相關保險,可能會成為首當其衝且影響最多的族群。

商東福說明,經調查民眾不繳款的原因,近四成不願意繳納、約四成則是無力繳納。在不願意繳納方面,主要是對政府沒有信心,不過,事實上,國保基金截至去年十二月底,基金積存數額已達三一一一億元,財務狀況良好,且「國民年金法」也明文規定,政府要負最後支付責任,毋須擔心。

商東福補充,針對無力繳納的民眾,若欠費總額達三千元以上,兩種情況可以申請分期繳納,第一種是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五十萬元以下,第二種為年滿六十五歲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無所得限制),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尚在十年期限內也可拆單補繳;經濟困難者可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保費補助。

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勞保局國民年金諮詢專線(○二)二三九六一二六六轉六○六六洽詢。(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9.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