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創新 (Social Innvoation)
社會創新這個近來十分熱門的專有名詞,在公共政策、社會工作、非營利組識或企業管理界中經常被引用。
行政院網站指出:社會創新是藉由科技或商業模式的創新應用,改變社會各個群體間的互動關係,並且從這樣的改變中,找到解決社會問題的新途徑,也就是用創新的方法來解決社會問題。社會創新和社會企業的不同處在於,社會企業是結合商業力量完成社會使命,屬單一性質,而社會創新則是多元的,係透過技術、資源、社群的合作,創造社會價值。
Phills等人(2008)認為社會創新是「比現有社會問題的解決方法更有效能、效率、永續、或正義的新方法,它的成效主要歸屬於整體社會,而非個人。」這樣的新觀點仍是傾向將社會創新設定為在政府、企業、及非營利三方所無法各自解決,而需要共同努力的超級問題層次。
學者王秉鈞則是指出有關社會創新的起源,人才絕對是社會創新首要的因素,工作環境則是以學術研發機構與協會基金會組織為多,其原因乃在這些均屬非營利的組織,並不像一般營利機構的短視和獲利導向的資源分配。
最後,具有社會責任的觀念的上述人才應是重要關鍵。如何在學生時代建立正確的社會民主觀念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只有從大眾的需要與大眾的觀點才能找到創新的需要與創業的契機,畢竟,若無責任也就沒有解決和尋找答案的動力、企圖心。當這些具有社會責任的人才在其各自的工作領域時,他所具有的社會責任的觀點會自然影響他的選擇與決策,而在政府、企業、非營利組織與社會企業中自然就不會發生違反社會利益的作為。
資料來源:王秉鈞(2015)。〈社會創新的起源––以臺灣經驗重新溯源社會責任與使命〉。社區發展第152期。
延伸性概念: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企業社會責任
(本則小百科係由胡惠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