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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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行政院拍板放寬就學貸款的還款條件,這其中學貸最多可以申請四年的只繳利息而不用還本金,此外,也放寬緩繳的門檻,亦即,收入未達三萬五千元的貸款人可不用還本金、也不用繳利息,利息部分則是由政府負擔。

基本上,包括只繳利息和可以緩繳的該項「就學貸款輕鬆還措施」,就其所對應近四分之一比例的大專學貸生來說,可謂是一項特定優惠的殊勝功德,只是,畢業之後的繳息還本到就學期間的學貸就讀,針對此一『讀不起書』的怯弱經濟因素而來的相關學貸遊戲規則,關注點就不全然在於條件的放寬,而是要如何更為契合人力資本的必要性投資,特別是背後所糾結乃是包括個人不平等、家庭不平等與學校不平等而來的資源配置落差及其階層深化情形,以此觀之,不斷增加的學貸人或放寬相關的還貨條件,當只是用以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對此,從高教市場的盲目擴張到學生受教的投資效益與競爭能力之相對羸弱,點明此一社會不均情事,已經是從學校端進一步惡化於職場端的擴大差距,如此醫來,學貸一事所牽動到的就不只是只繳利息或還貸年數的延長,而是須含蓋經濟條件、培力發展、心理認知、關係網絡與社會資本等等多面向的綜融性考察,連帶地,是否配搭學用合一、訓用合一、最後一哩、第二專長與職場再培力等等的配套措施,否則,工作多年還是不到新台幣3萬5元的月收入,是否也意指某種教育培力之於個體謀生和整體進步的發展性危機?

誠然,就讀大專校院的深造培力,究竟是一項受教權益的基本保障抑或是隱含某種權責相符與成本效益的對應關係?特別是回應於當前入學門檻不一定從嚴,但畢業卻是經常從寬的迷亂現象,那麼,包括文憑至上、升學主義及其大學膨脹、市場競爭的誘因條件,現行的學貸機制設計,這又何嘗不是共犯結構底下的某一個誘發環節?連帶地,每年高達新台幣30億多元的利息補貼,究竟是用以鼓舞莘莘學子的奮進動機?還是苟延殘存於臃腫不堪的高教市場?抑或是積累出更多難以收拾善後的社會成本?

准此,標舉從學貸到還貸的個人責信和政府責任,那麼,是否要將受教就讀的決定權還給當事者的學生本人,就此而言,攸關到高等教育的本質、性質與體質,是有它通盤檢討的必要,總之,從以往季節性貧窮所出現的學貸議題,轉換成為經常性貧困的生存議題,所謂只繳息和緩繳期的權變措施,只是當前強弩之末的若干徵兆,背後所潛藏的破壞力量和摧毀力道,才是問題針砭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