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起,勞動部規定兩百人以上企業須聘用「職業護理人員」,但國內取得職護資格者近兩萬人,實際執業僅兩千四百人,甚至連有許多護理師的醫院都難找人。法令施行日逼近,多家業者反應聘不到職護,坊間出現職護價碼亂象,時薪爆增十倍 。

「近期辦公室電話真是響個不停!」台北榮總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說,勞動部兩年前完成修法,要求員工兩百人到二九九人的企業今年七月起須聘僱職護,但過去許多企業都在觀望,直到最後一刻才開始找人,發現職護難求,有企業想直接挖角台北榮總護理師,讓他哭笑不得。

楊振昌說,職護與一般護理人員不同,職護須額外接受訓練,通過取得資格,不是護理師就可以勝任。據勞動部統計,取得職護資格者,全台近兩萬人,實際執業約兩千四百人。一位職業醫學科醫師表示,專任職護薪資低、流動率高,即使近萬名護理師取得資格,到職場執業的人數仍然有限。

勞動部職安署簡技彭鳳美表示,依照去年勞保投保資料,七月起必須聘用職護的企業,約一千七百多家,目前完成受訓的職護人力足以支應,問題在於職護們願不願意投入職場。

為解決職護人力不足,勞動部開放「特約職護」,一名特約職護可以對多個企業,前提是符合規定時數,以風險最高營造業、製造業等,職護每個月要到企業服務六次,每次兩小時。彭鳳美說,規定時數也是保障企業主,特約職護不可能無限制接案。

一位不願具名的職業醫學科醫師說,目前企業主為符合法規,只要有職護,一來幾乎立即聘用,現行職護多轉為特約,「物以稀為貴」,特約職護價碼已喊出每小時一千五百元到三千五百元不等,但就算出再高的價碼,也不一定找得到人;連充滿護理師的醫院都有點難找人,更何況一般企業。

彭鳳美表示,企業有任何需求可向勞動部反應,確實曾有企業諮詢,已啟動媒合機制。她強調,法令上路後,不會立即開罰,要求限期改善後才會依法開罰,最高罰款十五萬元。(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