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虐嬰、虐童事件頻傳,兒虐議題再受關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也有不少相關提案;有民眾提案降低幼兒園師生比,認為過去規定0至2歲的嬰兒師生比為1比5,2至3歲幼兒師生比為1比8,3至6歲幼兒師生比為1比15,建議調降為1比3、1比6和1比12,讓嬰幼兒能有更好的被照顧品質,民眾附議情況熱烈,附議期不到5天就有將近7000位民眾響應,順利通過附議階段,主管機關必須在5月30日前回應。

苗栗一名魏姓男嬰去年因傷就醫,被發現長期遭父親凌虐,全身有6處骨折舊傷;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天表示,根據衛福部統計,2017年前3季的兒童及青少年通報保護案件已有4萬4200件,等於不到10分鐘就有1人被通報,兒虐致死人數更高達15人,保護兒少已經刻不容緩。

過去學前教育分為托兒所和幼稚園,根據已廢除的「托兒所設置辦法」規定,滿1個月至未滿1歲的嬰兒,每10名需置護理人員1名,超過10名可增置保育員,滿1歲至未滿2歲的嬰兒每10名至15名,需置護理人員1名,超過15名嬰兒以上可增置保育員,而滿2歲至未滿4歲幼兒,每13名至15名需置保育員1名,滿4歲至未滿6歲幼兒每16名至20名,需置教師1名;「幼稚教育法」規定,幼稚園每班不能超過30位學生,要有2位老師,換言之,師生比是1比15。

有附議網友表示,過去的幼稚教育法訂定師生比是1比15,現在幼托整合後,3到6歲的幼兒師生比仍維持相同人數比,甚至沒有限制混齡,「人往前走了,頭還留在原地?」還有幼教老師也附議,表示每個孩子都不同,教學現場往往很混亂,若能降低師生比,將大大的保障孩子的受教權及允許孩子的個別差異。

兒福聯盟基金會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表示,兒盟主張托嬰中心的師生比要下降至1比4,減輕保母的照顧壓力,提升托育服務品質;台北的葉姓家長表示,絕對支持降低幼教師生比,看到提案後馬上附議,她說自己在家裡和小孩「一打一」都很累了,更何況是1比15的幼教環境,現在家長幾乎都是雙薪家庭,支持有更好的幼教環境,家長才能安心上班。(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8.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