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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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衛生福利部從去年(2017年)6月起開辦的「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簡稱為兒少發展帳戶),原先預計是每年規劃一萬戶的投保兒童,然而,至今計畫參與者卻是不到3千戶,對此一成效不彰的方案措施,因應於經濟弱勢家戶的能力不足,政府未來將派社工進行訪視,希望藉以增加弱勢家庭的工作機會與收入。

基本上,對於上述方案措施的針砭議論,還是要回歸到包括「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以及「帳戶」的基本命題提問,這是因為:首先,兒少發展帳戶的構念發想,無疑地乃是一種所謂的社會性投資,藉此讓18之際的少年,能夠藉由該筆的第一桶金,以相迎教育培力、工作創業的人生願景,然而,以兒少個人名義的儲金專戶,一方面長達18年的儲蓄投保,自然是有些緩不濟急之憾,更遑論這當中還涉及到父母及其子女彼此親代之間各自應該要履行的義務責任,就此而言,在這裡的癥結點自當是要回歸到依循<社會救助法>之經濟扶助的相關策進作為,是否能夠達到止貧抑或是提前脫貧的改變效果,而非只是覬覦於18年之後因為依舊保有低收或中低收戶的福利身分,藉此得以接軌於54多萬的第一桶金。

連帶地,鑲箝於目前各個縣市政府自辦或委外之地方性質的二代脫貧方案,那麼,相與對應之需求評估、過程評估與結果評估的效益評估機制,又是否能夠提供作為該項全國性兒少發展帳戶的參卓借鏡。准此,在這裡的思辨真義無非是突顯出來我們對於包括致貧、濟貧、止貧、扶貧、脫貧或是安貧等等的『貧窮圖像』,多少因為欠缺橫貫與縱貫的大數據勘查,以至於淪為想像性質的各自表述。其次,貧窮作為隱含集體意義的客觀社會事實,相與對應的扶助作為,自然是隱含某種因地制宜且由下而上的地方自治事務範疇,就此而言,是否要另起爐灶以推行中央版本的脫貧方案,便是有其商榷議論之處。

連帶而來所謂<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條例>的立法,也應該要有回歸到<社會救助法>專章修法的配套性思考,換言之,因勢利導於糾正當前各項社會救助措施所可能潛藏的諸多運作失靈,這才是議題現象的考察真義所在,至於,落實在工具層次的技術性操作,那麼,包括提撥儲金帳戶、教育培力帳戶與發展使能帳戶的生涯帳戶(Career Account),又要如何回應於從0年歲到6年、12年、15年以及18年之不同階段的全人、全家、全隊與全程的照顧管理建置設計?就此而言,兒少發展帳戶的推動一事,顯然是有將複雜問題過於簡單化之虞,甚或是會因為政策定調的不當作為而導致更多的荒謬情事?

最後,因應於一位兒少帳戶社工要輔導230件個案的業務負荷,再加上社工員所被期許對於案家理財知能的充權教育,而有增加社工人力和進行社工理財教育的相關規劃,對此,關乎到兒少帳戶社工的個案管理內涵及其社工金融財務化的專業管理,在在均有待進一步的廓清,否則,依舊還是停留在提油滅火的社工錯置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