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除了「正當理由」外,多僅能由雙薪家庭獲准申請;勞動部發布函釋鬆綁申請限制,育有雙胞胎或三胞胎以上的受僱勞工,在其配偶沒有就業情況下,雇主仍應准許其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勞動部發布函釋指出,按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中的「正當理由」,育有雙胞胎或多胞胎的勞工,就算其配偶沒有就業,雇主仍應准許其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明,長期以來都有民眾反映這個狀況,一個家庭有雙胞胎或三胞胎以上新生兒時,往往需要人手協助照顧,多方考量後將此狀況認定為「正當理由」,受僱勞工的配偶未就業,也能獲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發出函釋讓各縣市政府有依循基礎。謝倩蒨表示,可排除適用雙薪家庭才能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常見「正當理由」包括,服兵役、入獄服刑等,每個個案狀況不同,仍有賴縣市政府做認定。

對於此項鬆綁,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林秀怡認為,這項函釋是友善的,然而實際成效恐很有限。林秀怡指出,配偶未就業的單薪家庭,擔負賺錢工作仍以男性為主,然而就過往資料來看,男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比率甚少,對於這項函釋推動出的成效持觀望態度。

根據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核付情形」2017年的年度統計資料顯示,男性初次核付人數總計為1萬5901人,遠低於女性7萬6026人。

林秀怡說,育嬰留職停薪只是一小部分措施,目的是為了讓雙親都能繼續留在職場上,政府在鼓勵生育相關措施上,長遠來看仍要從托育公共化、提供非營利幼兒園著手,減輕家長負擔,不僅僅是給育嬰留職停薪。(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8.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