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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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例常性的官方統計,背後卻有它值得深究的論述思考。

來自於內政部所公布的最新統計顯示,去年(2017年)全年有13.8萬對新人結婚,結婚率千分之5.86,已經是創下2010年以來的最低點,相對的,去年離婚率平均千分之2.31則是創下5年來的新高,此一互為消長的兩極化變遷態勢,指陳出來的關乎到家庭組成一事,已然是兼具某種集體意涵的社會事實,這是因為:首先,還是需要扣緊歸因、事實現況及其後續發展的內在性貫通,藉此思索此一『結少離多』的客觀現象,要如何有其包括戰略與戰術的雙重進路,畢竟,不斷向下探底的結婚率,會是意願、能力或結構性限制的那一個環節點出現問題,連帶地,回應於『婚-生-教-養-衛』的主流文化觀念,那麼,偏低的結婚率其所意指竟不單單只是兩人世界以共築婚姻登記的法律關係,而是包括少生到不生以迄於家庭人口從量變到質變而來的諸多內涵改變,就此而言,因應於少子女化的發展性危機,那麼,除卻是對於生育一事所加碼給予的政策性福利外,關鍵點還是在於如何讓『願婚』以有效鑲箝於後繼『樂生』與『能養』的整體性考量。

其次,相較於偏低的結婚率,台灣一地的離婚率則是出現走高的逆勢發展,以2017年為例,台灣一地全年共計有5萬4412對的怨偶離婚,離婚率為千分之2.31,這已然是2013年以來的最高點,就此而言,針對此一每一天有近150對和每一小時有6對多的離婚事實,點明出來離婚一事就不僅止於法律關係的單純切割,而是要如何就其離婚原因、家庭結構改變以及相關權益事項,以進行綜融性的論述善後,畢竟,從好聚到不盡然會是好散之標舉所謂的無過失離異(no fault divorce),鎖定婚姻失敗主義的錯誤歸咎,其所可能衍生出來的將會是更多的人身戕害。冀此,在這裡要去正視的乃是離婚此一生命事件所構築的發展歷程,包括貧困、外遇、家暴、目睹、依附、分離抑或是再婚重組而來的各種變異情形,換言之,從離異單一事件的肇始,其所拉扯的就不單單只是名分或身份之別,而是有其從個體的夫妻到集體的親代以迄於整體當代家庭組成多元化的相關提問。

誠然,關於結少離多兩極化的延伸性討論,其所指涉的會是從不婚到遲婚、晚婚以及從離婚到失婚或再婚等等的連續性演變關係,就此而言,之於常態、變態、病態、樣態或是有損、有害、有礙、有益的參照介面,那麼,「結婚」與「離婚」的角色定位和功能運作及其所蘊含的結構性被害,宜是要有整全多重的必要性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