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貴芝
(淡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博士生)

當遇到捕蜂捉蛇以及動物救援等任務時,一般人的認知與理解都會直接聯想到打119,由消防單位進行相關的勤務工作,其實,捕蜂捉蛇應歸屬農政單位的職責,但是,國內目前還有許多地方縣市仍是由消防人員進行所謂的捕蜂捉蛇任務。然而,院長的「消防員捕蜂捉蛇是做功德」一句話,卻是引發消防員的群起不滿,並於2017年10月24日由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向行政院提出應落實「蜂蛇業務回歸農委會」之要求,事實上,正因為負擔專業以外的職責,在捕蜂捉蛇的過程中,消防員屢有傷亡,根據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統計指出,在近十年內,有被刊登至報章雜誌的消防員遭蜂蟄、蛇咬而傷亡的案例高達22件,換言之,未見報的傷亡黑數可能更多。

根據<消防法>第一條之規定(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消防員的職責:「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其中並不包含捕蜂捉蛇,試想,什麼時候捕蜂捉蛇成為消防員重要的任務之一?消防員在接受訓練的過程中,並沒有受過這類的專業訓練,同時也沒有相對應的配備措施,當接到民眾求救電話時,就只能硬著頭皮執行這些勤務,幸運的話,成功完成任務且沒有受傷或偶有小傷口,不幸者則是遭到蜂蟄、蛇咬導致需要截肢或死亡,諸此種種的大小遭遇,業已嚴重影響到消防員的職業安全。

此外,消防員編制人數該有2.8萬人,但是,消防員的實際人數卻只有編制人數的二分之一,這亦顯示出消防人力長期不足的執行問題,換言之,在救火人力已經是不足的結構性限制底下,還要分出其他的人力以處理非專業的勤務工作;連帶地,倘若發生火災時,卻因人力不足造成損害或傷亡,民眾能否接受而不去責難?再則,支援其他勤務比自己專業勤務還要多,這讓一般人民與消防員權益都受到很大的戕害,如此一來,對於消防員所應該捍衛的專業與尊重,已然形成本末倒置的人為謬誤?

對此,農委會理應是要訓練自己的專業人才,抑或是採行契約委外方式,委託其他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來處理這類的相關勤務,換句話說,抓或搶救動物,是需要交給了解動物習性的專業人士來處理,畢竟,包括消防員在內的外行人,在只能憑藉經驗法則或是道德勸說,是容易出現不必要的執行難題的,因此,應該要將專業部分交還給主管機關的農委會處理,至於,人力問題則是可和各地方縣市政府合作,招收並訓練專業人員,一方面讓這類的勤務回歸到主責的農政單位,另一方面委外契約亦可促進和創造新的就業機會。

最後,政府應該要有相關勤務訓練的具體規劃,否則可能會造成更多人意外受傷或是執行不當,另外,想在短期內扭轉民眾對捕蜂捉蛇以及救小動物要找農政單位協助的想法,亦有其推動社會認知教育的困難度,因此,應多向民眾宣導相關的勤務執行,宜是要回歸農委會的基本原則,至於,在此一宣導過程中,倘若是遇到民眾不滿或是有所抱怨時,當可藉此向民眾說明消防員的難處及其所可能產生的後果,畢竟,若是受傷的消防員是自己的家人,你還會不滿他們為何不去捕蜂捉蛇?再則,遭逢火災時,因為消防員忙於其他勤務而導致救災不力,你、我還會去抱怨消防員工作沒盡到專業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