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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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統計顯示光是2015年一整年下來,國、中小學便發生1,163件的校外交通意外事故,這其中國小發生462件(39.7%),國中701件(60.3%),這多少顯現出來孩童不僅容易成為交通事故發生的受害者,如此一來,關乎到兒少整體上學環境的友善程度,更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事實上,針對上述的學童下上學用路環境一事,民間公益團體亦針對國小五、六年級以及國中七、八年級學生進行抽樣調查,結果發現有24.9%的兒少表示最近一年內,差點在上下學途中被撞,而最容易被撞到的地方竟然是在「綠燈走在行人穿越道」、其次為人行道與校門口;除此之外,有13.4%的兒少表示,一年之內曾在上學路途中受傷,受傷的情況包括有擦傷、扭傷、挫傷、骨折、燙傷不等症狀,乃甚至有兒少表示曾經出現「跌倒到流鼻血」、「牙齒斷掉」、「摔倒腦震盪」、「右手脫臼」等,因此難怪有近五成(48.3%)的兒少覺得上學的路途頗為危險的身心感受,只不過,這樣的主客觀感受及其用路環境安全的需求評估,還是要有進一步商榷的議論空間,這是因為:目前國小、國中的設置採行的住家附近的學區制,換言之,多數孩子的住家離學校不會太遠,而是有其可及和可近的行走利基,但是,多數的孩子仍然是由家中的大人以汽、機車接送,如此一來,適逢上、下學的特定時間,學校周遭附近所呈現擁擠的交通景況,這不僅是亂源之一,更可能是結構性受害的元凶之一。

職是之故,如何有效地用以紓解現行上、下學特定時間,學校周遭的交通混亂情形,那麼,現行家長所採行車輛接送模式,就有它觀念充權的社會教育所在,換言之,如何在有限的空間密度裡,以避免更多的車輛或人口密度,藉此達到人潮與車龍的分流設計;連帶地,提倡家屬陪同徒步下上學的親送模式,亦有它交通路線行走臨場應變的機會教育目的,特別是國小學童與國中學生之類別化對象範疇交通事故的風險規避設計,包括有主動與積極的自我保護措施以及被動消極的減損應對,擴而及之的更是父母家長端的守法觀念和政府公權力的策進作為,畢竟,「用路環境友善狀況清單」所標舉的各個項目,像是(一)上學途中有無人行道;(二)人行道有無經常性占用;(三)學校周邊道路是否照明不足;(四)學校周邊是否車速過快(時速超過30公里);(四)學校周邊經常有機車逆向,或騎上人行道;(五)學校周邊車輛是否經常對孩子鳴按喇叭,甚至不禮讓;(六)自己騎機車載孩子,很少讓孩子戴安全帽;(七)自己騎機車載孩子,是否會貪圖方便逆向或是闖紅燈;(八)開車載孩子,會讓12歲以下孩子坐前座,或是未讓孩子繫安全帶;以及(九)會提醒孩子騎自行車的安全(如不能聽音樂、看手機、逆向、未戴安全帽)等,早已經淪為某種老生常談的社會認知失調。

總之,相迎國中、小學生每天上下學通勤的路線基模而來的交通事故,實則是某種共犯結構的共難下場,就此而言,從自律到他律、從學童到家長以及從使用者自為到公權力的應為,多少說明了背後的黑天鵝或莫非心態,才是該項議題現象的癥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