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女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碩士)

近日來醫殯分流一事的相關報導背後,所道盡的乃是社會變遷下身後事的歷史變革,這是因為,不論是一般型或是宗教型的殮奠殯葬禮流程,都會隨著家庭結構改變、人口數減少、社會變遷的城鄉發展以及走向文明化的國家政策影響,造成從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的全屍進化到遺愛人間的器官捐贈;從費時冗長的傳統七旬法會助念演進到莊嚴隆重的簡易一日儀式;從亂葬崗、傳統公墓的土葬昇華到環保的靈骨塔火葬以迄於回歸到大自然的海葬與樹葬,乃甚至於瀟灑灰灑於無亙太空;抑或以環境汙染、危害健康和資源浪費為由,推動電子輓額與生前契約的文明化以及禮儀師證照化的規定,在在都顯示出,那就是:生、死乃是人生大事,不過,受到時代變遷與文明化進程的影響,也必須要有與時俱變的應對措施。

然而,因應於殯葬管理專業化的務實需求,殯葬管理法制化的過程中,2012年依據<殯葬管理條例>制定所謂的<禮儀師管理辦法>,同年的七月內政部並制定申請禮儀師須修畢涵蓋跨健康科學(殯葬衛生學-臨終關懷及悲傷輔導)、社會科學(殯葬管理學-殯葬政策與法規)以及人文科學(殯葬文化學-殯葬禮儀、殯葬生死觀或殯葬倫理、殯葬文書或殯葬司儀或殯葬會場規劃與設計)等三個科學領域之五門必修科目和八門選修科目(殯葬學、遺體處理與美容、殯葬衛生、殯葬服務與管理、殯葬經濟學、殯葬設施、殯葬規劃與設計、殯葬應用法規與契約)之殯葬相關專業課程共20學分,施行5年之後,已於今年(2017年)的五月廢止<禮儀師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殯葬相關專業課程範圍。

由此不難看出,有關於學術與實務結合的專業課程範圍的制定,理應是要透過教育部與內政部等跨域整合,先有專業師資的培育才能有專業人才的培力,而專業課綱的制定,更應該要有初階、中階與高階的分階段學習,才能達到由淺入深,由易漸難的全面性連貫,同時也須配合不同宗教屬性的分類規劃,否則,只是淪落為一種虛有的專業化政策的推動,成效自然是難以顯現,至於,以往醫療院所、長年附設入殮、奠祭等設施,並委外經營,卻常引發殯葬業者搶生意之亂象,三讀修正通過的<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案>清楚載明,醫院在2011年12月14日前核准附設的殮、殯、奠、祭設施,得從2012年七月起續用5年,也就是說,2017年七月以後全國公私立醫院內往生者,應於在醫院過世後的8小時內離開醫院,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等殯葬設施服務,應回歸到醫病診療照護的專業,雖然是給予5年的準備期,但是,部分的地方政府因為缺乏完善建置化的輔導措施,以至於忽略了喪家的便利性以及殯葬設施不足的等難題,而出現大體排隊塞車的情形,徒增不必要的怨聲載道。

誠然,讓醫療與殯葬回歸到各自專業領域的醫殯分流是必然的文明化政策,但是,要如何為喪家的權益把關?至於,從企業化、品牌化到專業化的殯葬業者又該如何透過自律他律機制,藉以維護市場公平的競爭性?總之,落日條款的屆滿,除了天天都是好日的傳統治喪觀念需要改變外,國家機器對於醫殯政策的施行,欠缺事前需求的專業評估以及事後整全多層的配套措施,在其急就章的執行與推動下,不僅造成民眾無所適從的錯亂現象以及資源的重覆浪費,更是讓人民對於公權力產生質疑的挑戰,尤其是關乎到傳統價值觀與文明化進程相衝突之際,更是需要時間的考驗,才能從心靈結構的轉化看到認知基模改變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