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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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整體佈局,而有所謂「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的相關發想,特別是『3-6歲營造友善育兒空間』的策進作為,對此,教育部依其「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營造友善育兒空間」之規劃,補助地方政府運用學校空餘建地或老舊校舍拆除後未重建之基地,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園舍,如此一來,當可協助地方政府突破現有空間不足之瓶頸,以加速提升公共化教保服務的供應數量,藉此減輕家長育兒的經濟負擔。

事實上,也因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經費加持,使得教育部原先所訂4年內增設1,000班公共化幼兒園的班級規模,一舉增加至1,247班的較高目標,藉此提供34,249名幼兒的入園機會;連帶地,未來4年內亦將新增2,500位的幼教師或教保員,起薪每月可以達到新台幣34,155元,至於,小孩就讀公共化幼兒園的家長,每月則是僅須負擔新台幣4,000元至6,000元的費用支出,冀此,該項『3-6歲營造友善育兒空間』的構思發想,實乃在現行的公立幼兒園與民營幼兒園之外,就其所包括入園機會、就讀人數、收費標準、收托時間以及教師待遇等等,以進行價格取向、功能定位與教師權益等等幼教市場切割區分,至於,相應於以上的變革措施,理當還是要有規範層次的相關思索,這是因為:

首先,在這裡需要被廓清的乃是關於公共化幼兒園之本質、性質與體質的相關討論,對此,涵蓋公立幼兒園與非營利幼兒園的所謂"公共化幼兒園",主要係為了用來彰顯民間幼稚園之於公共化與商品化以及非營利與營利,彼此之間的分殊差異,但是,過於將公立與私立以及非牟利和盈利,逕自某種鮮明式的二分對立,自然是無助益於托嬰與幼教市場的結構性解套,畢竟,即使是一舉增設高達1,247班的營運目標,這頂多是將目前3:7的公、私立幼兒園比例,讓公共化幼兒園可以提升到4成的整體比重,但是,像是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台中市、彰化縣、高雄市與台南市等縣市,因為空間的不易取得使用,屆時仍然還是無法達到4成的總體水準。

換言之,倘若公共化幼兒園依舊無法全面普及化,那麼,對於民間、私人與盈利屬性的私立幼兒園,要如何成為幼兒保育與教育的夥伴關係,顯然,當前的幼教政策是有它解構與新構的必要,特別是要如何從零合關係的對立面,以思索包括津貼補貼、輔導管理抑或是策略聯盟等等的應變方式;連帶地,在未來所增設的1,247班的公共化幼兒園中,會有917班的非營利幼兒園(占7成多)係由公部門結合公益法人來辦理,只有330班的公立幼兒園則是由地方政府設立,對此,扣緊機構自立生養的穩健運作目標,那麼,非營利幼兒園多少還是會出現擺盪在"非以盈利為先"(non-profit)以及"不能有牟利情形"(not-profit)的生存兩難,如此一來,包括中等價位的學費負擔以及幼教師的薪資保障,均隱含某種公務預算貼補而來的市場扭曲之虞,如此一來,聚焦點就不全然在於承諾會有4成的比重係由公立幼兒園或非營利幼兒園來加以支援,而是另外6成的民間私辦幼兒園及其高昂學費的迷亂情形依舊存在,特別是那些抽籤不到的民怨還是會排山倒海般地以等待更多的民粹福利。

最後,關乎到運用學校空餘建地或是老舊校舍重建一事,固然是可以達到學校空間活化的權變措施,但是,鎖定學童人口族群為其標地對象的國民小學,無論是就其建物環境抑或是設施設備,啟動工務採購的設計、施工與場地使用,多少還是處於大筆預算支出的急就章做法,如此一來,後續的營運維修已然是一項尾大不掉的棘手難題。准此,倘若因為少子女化所賸出的剩餘空間,那麼,對於空間再利用的可行與否,是要有整體規劃的必要,否則,表面上的空間再利用,背後隱含的會是預算成本、空間相容以及不同族群融合等等實質的運作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