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分組會議昨決議,政府應安置觸法、施用毒品、經矯正無效或不適宜在家庭教養的兒童及少年;此外,在酒駕議題上,決議建請衛福部與立法院盡速制訂「酒害防制法」,使國人遠離酒害;對性侵犯的刑後強制治療收容與執行,促請主管機關協商建立適當場所。

另外,昨天分組會議也決議將政治獻金法中關於收受獻金主體,增列罷免案提議人的領銜人、被罷免人。

二○一四年民眾發起罷免藍營立委吳育昇等「割闌尾行動」,募得一千零八十六萬元,內政部當時指出,罷免立委屬「政治活動」,對政治活動所為的募款,須受政治獻金法規範,只有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可收受政治獻金,違反者可按其收受金額處兩倍的罰鍰、沒入收受的政治獻金。司改委員認為應把罷免案的提議領銜人、被罷免人都新增納入規範。

會中決議,為使民意機關與政務官更陽光透明,決議將國會助理納入遊說法規範圍。

司改第五分組會議昨天針對毒品、酒駕、兒少及反貪腐等議題進行討論,其中,兒少議題討論最熱烈,召集人梁永煌指出,建請司法院與衛生福利部建立「兒少安置協調機制」並定期會商。

衛福部曾調查有些機構為何拒絕收容司法少年,主要是機構希望透過不同類型個案收容,達到社會、社區融合效果,透過團體學習去改變其行為,會考慮現階段收容多少司法兒少,若同時間收容太多非行少年,會影響到原本安置的小孩,難以發揮融合效果。

梁永煌指出,司法院撥給安置機構提供兒少的經費,每人每個月僅一萬八千元,為維持民間機構服務意願,委員們建請研擬分級分類修正相關法規及委託安置費用標準,以解決民間機構營運困境,並建議司法院就安置兒少編列足夠經費。(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