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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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有一名聽損的大學生應徵某一連鎖飲料店的工讀工作,雖然,事前已經告知店家自己無法接聽電話,但是,上班的第3天老闆卻是要求他在後台負責接聽電話的訂單事宜,甚至於揚言若是接不好就須走人,即使該名的聽障生努力撐了5小時,但是,老闆仍然將他開除解雇。

基本上,該起的勞資糾紛,在事件的發展始末還沒有完全釐清之際,是需要多些的冷靜以對,畢竟,事發之後的相關報導及其民眾輿論的反彈或聲援,已然是形塑成為某種另類的霸凌行徑,這使得在形勢比人強的氛圍底下,連鎖店家的當事者必要做出公關對策的停損設置,只不過,這是否意指相關的解聘疑團已經獲得廓清,進而去正視身障就業議題的相關機制設計?抑或是爭取到應有的勞動權益之後,反而是讓該名聽損者淪為店家或是大小企業某種被標籤化的『奧客』?如此一來,杯弓蛇影的衝擊影響,將會是小心聽損者和留意身障者等等的制度性障礙與社會性排除?連帶地,從早年草莽式的街頭陳抗到晚近改用臉書網路的人肉搜尋攻擊,那麼,挺身而出的『盲眾』或『正義達人』,又有誰是第一現場的目睹者,藉以還原事件的事實,從而在伸張正義與得理饒人的天平兩造之間,取得比例原則的衡平關係?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直指出來的乃是:慣以從弱勢者的遭遇處境,逕自施以主流社會的常態性裁判,如此一來,少的是真實事件的描繪與廓清,多的是置之死地的情緒勒索,『想像』直接取代了『圖像』,自然是讓理盲濫情的『亂象』,成為一項預料之中的從眾行為?

事實上,即使該起的職場糾紛,有其資方所應該要責付的不當之處,但是,背後所潛藏的制度運作失靈情形,這也是後續的針砭所在,就此而言,身障者之於就業、勞動與工作權益的相關議題,就不只是單純分類分級的範疇性設計,而是要如何從資格確認的職重設計到身分未明的就業服務,以迄於從據點、固定擴及到行動職重或外展就服的機動設計,就此而言,上述的該名聽損工讀生,顯然是當前身障者之於職業探索、職業評量、職業訓練、職務再設計、工作環境改善或是就業服務等等職重管理服務體系的漏網之魚,如此一來,在這裡所要被突顯的就不全然只是定額雇用、職務設計抑或是就業歧視,而是要如何扣緊包括生命流點的生命歷程及其就醫、就學、就業與就養的生命事件,藉以思索加諸於身心障礙者更大限度的自由以及積極性差別待遇的運作意義,否則,層出不窮的身障者職場情事,雖然會有被社會公幹的拒買霸凌行為和集體情緒宣洩,但是,欠缺設身處地的權益爭取和權利保障,同時撒下更多、更大的蛇籠、拒馬,這使得對於身障者的公平對待,又豈止是就業的被特意阻擋而已?

誠然,激情過後以再一次檢視該起案例的結構性檢討,但是,無論是教育部、勞動部或者衛生福利部,均未能展現對於該起事件所應該要有的能見高度,徒留的只是聽損學生與店家兩造的相互拉扯,換言之,未能因勢利導於觀念充權的機會教育和策進作為,這才是對於文明化進程的最大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