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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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環保署長在一場與政商界友人的宴席當中,出現了所謂的魚翅宴聚餐,這使得在此魚翅作為爭議食物之際,身為機關首長的環保署長無法以身作則,自然是引來各界輿論的批判異議,只是,此一環保署長吃魚翅的個人舉措,背後實則有其深邃的結構性意含而亟待廓清。

基本上,事情演變至此,已然是一場多方共輸的結局,這其中包括有署長個人的不當舉措、環保教育的尚待落實以及公民社會對於公共人物言行舉止的特意縱容,僅就這一場的魚翅宴為例,作東的主人是否事先了解宴客的菜餚內容物?是否有警覺到出席者目前的公職角色,而必須要做必要性的保護措施?是否去杜絕割鰭棄身的慘劇,藉以先行過濾此道的魚翅菜單?相反地,宴客的重點乃是聚焦如何得以能夠賓客皆歡,如此一來,署長之尊的宴席會場,自然是需要魚翅宴的應對排場?連帶地,坦誠也曾一度猶豫不吃的署長,終究還是動了筷子,此一行為究竟是不得不的人情世故,抑或可以借力使力於某種的機會教育?無疑地,在這裡的論述真義點明出來的是從政者抑或是檯面人物,要如何在其公共場域與私人領域,保持從立功、立德、立言的一致性?

事實上,從對於維護海洋資源的生態環保到形勢所逼的大啖魚翅,兩廂對照之下的突兀景象,就有它進一步探究的必要,這是因為:對於環保議題除卻他律性質的司法手段外,言行要如何一致的自律管控,多少指陳出來署長本人顯然是輕忽此一不當行止的影響後遺症,畢竟,關乎到魚翅的少吃、不吃或是拒吃,環保署長理應是要以較高的視野角度來看待難以迴避的通情達理,因此,倘若事後貼文所表述出來的乃是署長少了人情世故的拒吃行徑,那麼,在其以身作則或是身先士卒一事,是已經做到了某種轉折的突破障礙之效?相反地,環保署長做出來的卻是不適合環保形象的個人行為,其所償付的又豈止是署長一己的個人聲望,這當中亦隱含對於威嚴、公信以及權威與權力等等的可能戕害,更遑論於日後相關的環保議題教育宣導上,要如何面對以子之矛來攻其子之盾的相互難為?

總之,相迎環保意識的抬頭,那麼,署長大啖魚翅的一己之私,既有它從行為到認知而來的可能斷裂,亦直指要如何去說服民眾此一不當的舉措,背後所應該要有被建置的機會教育,以此觀之,該起事件之於危機事件的管控機制,多少還是偏向於低階、個別與私了層次,甚為可惜,也就是說,珍愛海洋資源尚未落實成為一項公民社會的公民德行,此一「保育困境」這才是議題現象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