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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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環保署長呼籲,過年期間的諸多拜拜,建議民眾可由手拿3炷香改為1炷香,藉以減少空氣的汙染,同時希望政治人物或地方首長也能帶頭減香,從而達到降低空污的身心健康維護目的。

基本上,乍看之下,該項的建言,似乎有某種的政令宣導味道,只是,當祭拜之類的通過性儀式,已然成為俗民文化的一部分,那麼,從環保署、文化部到教育部或是其它相關權責機關;以及從燃香、供品到其它,這多少指陳出來要如何擴充祭拜之於減香而來的延伸性思考,那麼,該項的政令宣導,就應該要有從戰略到戰術之不同層次的論述思辨,這是因為:首先,期待政治人物想發領頭羊的引領效應,藉此帶頭減香降污的消極作用,這部分還是有它的商榷之處,畢竟,代議政治裡的諸多選民服務或關係連結,任何一粒一物的本身,均隱含某種的符號象徵及其相應而來的互動意義(symbolic interaction),就此而言,訴諸於帶頭減香的解套對策,自當是要進一步地搭配文化性解構與新構的其它配套措施,而非是逕自將祭拜與點香相與切割,甚或是從3炷香改為1炷香的枝微末節論處。

連帶地,面對點香空污的環保議題,那麼,即使是無法進行依法論處的強制禁止,但是,所謂的風吹草偃與移風易俗,這也絕非是一線之隔的立馬到位,畢竟,一方面是否得以從政治人物的以身作則,擴及到諸如社會、文化或是宗教範疇的意見領袖,從而達到包括認知教育、態度調整以及行為導向的全面性改造;再則,相應於變遷意涵的法律研修變革,那麼,關涉到約定俗成的「民俗」(folkways)以及明文規範的「民德」(mores),那麼,從點香到不燒香、從點3炷香到點1炷香抑或是從供品祭拜到合十默拜等等的連續性進程,究竟有無帶領這些表相作為改造的可能性,就此而言,議題現象的癥結點就不全然在於燃香、供品或是委求檯面上政治人物的道德性勸說,而是要如何深入解讀包括點香與祭拜諸多行徑的事件本質,這個道理就如同掃地、掃地還是要以掃心地的即見如來,以進一步形塑任何信仰行止的主體性意義。

總之,一項應景式的環境保護宣導,固然是隱含著事件行銷的變革目的,但是,要如何拉高與放大應該要有的關照視野,那麼,推動減炷點香做環保的同時,似乎這也要擴及到像是日日是好香、第1炷香都是頭香以及香火交通而來的心靈沈澱等等的觀念充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