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平權大躍進!衛福部擬將「性傾向扭轉(迴轉)治療」納入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若未來有醫師違規,可依醫師法最高處50萬元罰鍰,得併處停業或廢執業執照,情節重大得廢醫師證書。草案已於去年底預告,最快今年3月公告上路。

台中市政府性平委員會去年函文衛福部,表明接獲民眾陳情,坊間有醫護人員以同性戀或多元性傾向為病,為同志診斷並進行扭轉治療,導致同志身心受創。包括精神醫學會及人權團體,均建議扭轉治療應列為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尊重多元性別,避免戕害人權。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性傾向扭轉治療並非正統治療方式,但坊間卻有人宣稱,可利用扭轉治療,讓同性戀矯正為異性戀。但經調查,國際上並無性傾向扭轉治療的科學證據,性別認同無任何治療方式。該部目前尚未掌握有哪些醫療院所對同志執行這項非正規的治療方法,但執行者有極大可能是密醫。

至於生理為男(女)性,但心理上為女(男)性的性別認同障礙者,仍能尋求正規的精神科鑑定,有需要者再由醫師轉介進行變性手術。

「這是好消息!」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賴德仁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及世界精神醫學會皆曾強調,同性傾向與伴侶關係非精神疾病,也非人格發展缺陷,人不會因為同性傾向造成心理功能障礙。扭轉治療只會給同性戀及家屬帶來痛苦,醫師應予心理支持,而非「矯正」。

賴德仁說,他10多年前曾遇父母帶獨生子來看精神科門診,希望改變兒子的同性問題,但他發現,最大問題不是兒子,而是父母無法接受兒子不能傳宗接代,父母壓力讓這名兒子出現憂鬱症,甚至產生輕生念頭。他除了提供兒子心理支持,也與父母討論同性問題,避免憾事發生。

「不要再責備同志了。」賴德仁說,同志生活在不願接納他們的文化中已過得很辛苦,而所謂同性戀矯正治療,只會滋長社會對同志的偏見和歧視,具潛在危害性,又違反醫學倫理。

草案預告60天蒐集各界意見,最快今年3月公告上路,違者可依醫療法處分。假如執行者非醫師,則可依密醫罪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50萬元。(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