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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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行政院核定將4月7日訂為每年的言論自由日,藉此兌現選前的承諾以及喚起國人對於言論自由的重視,對此,相與衍生出來的議題論述,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誠然,1988年4月7日為了爭取言論自由,鄭南榕先生決定犧牲個人的生命,藉以用來開啟日後改革的契機,因此,選擇將4月7日訂定為每年的言論自由日,本身即為某種的政治性作為,但是,相迎於該項未來每年只紀念但不放假的通過儀式節日,那麼,言論自由日的本身要如何避免被過度的放大渲染,以成為某種的政治化效應,冀此,對於所謂言論自由日的考察檢視,宜要有它扣緊「言論-自由-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日」的多重性解讀,換言之,癥結點就不單單只是侷限在4月7日的這一天,而是要如何有其言之有物、要如何有其容忍互信以及要如何有其包容尊重的論述氛圍?准此,標舉民主與自由係為台灣的基本價值之際,以作為轉轍器的言論自由,自當有其還原回到『尊重-多元-包容-差異』的基本提問,就此而言,當代的台灣社會還是停留在低度發展層次的言論自由,甚或是將言論自由窄化成為一種自由言談、漫談與亂談的名嘴型態!

事實上,倘若言論自由是扮演著創造性轉化的角色功能,但是,相與衍生出來的各項預期或非預期性後果,這使得功過相抵而來的社會變遷意涵,更是對於言論自由的考掘所在,這是因為:擺盪在言論自由與自由言論之間的目的、手段易位錯亂情形,一直都是台灣社會要面對的轉型之重或必要之惡?連帶地,欠缺涵蓋公民社會與民主政治的『公民政治』機制設計,這使得政治性被無限上綱為政治化、政黨輪替被侷限在成名立萬的人治思維以及意識形態的教條主義成為唯一不變的操作準則,如此一來,淪為自由言談的言論自由,問題的解決隱含的會是更多待解的棘手難題,甚或是假言論自由之名以行族群區隔化之實,這其中族群之間的緊張、撕裂或對立,已然是從「省籍」以進一步深化到西北東南與離島的「地域」、漢族與原民或新住民的「種族」、權貴與貧窮的「財富」、軍公教勞與農的「職業」以及不同年齡人口的「世代」。

對此,言論自由背後所真正直指的乃是不公義的結構環境,而其所要被解構和新構更是一項從階層化到階層深化的惡質性演變歷程,也就是說,言論自由當只是某種權變措施的運用手段,所需要被彰顯的乃是關涉到結構性改造的理想言談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on),要如何奠基在實質理性的參與氛圍底下,以此觀之,在這裡的聚焦點就不全然在於選前承諾的兌現,藉此訂定出所謂的言論自由日,而是要去思忖所謂的言論、自由及其言論自由,究竟是因為該項特定節日制定之後便可以一次到位,抑或是要如何能夠從包括政治、經濟、社會、種族、族群、文化、宗教、性向、地域等構面,以昇華言論自由的相關內涵?最後,即便言論自由乃為某種的普世價值,但是,所謂的言論自由究竟是剎那之間的「生出來」,還是有其養成脈絡的「長出來」?顯然,在從1988年至今2016年的共計27周年時光歲月裡,言論自由的廣度、深度、厚度與精緻度,均需要很大的進步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