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女
(中國文化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碩士學位學程研究生)

 

金融社會工作教育推廣中心的成立源於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與金融與國際企業學系教師們的學術交流過程中,發現跨領域的學術專業整合是可作為社工系的社工專業訓練,以及金融與國際企業系在金融專業上的使命感,藉以強化各自的專業價值,從而興起合作發展金融社會工作專業學術訓練的可能;連帶地,在此過程中,因緣際會地加入具有脫貧實務工作的社會企業,也開始尋求脫貧服務的學術理論支持,以確認金融社會工作在目前助人工作上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金融社會工作中心成立一年以來,大量參考國外在此議題上的理論基礎與實務方案,從抽象層次的理論觀點來落實以成為另外一種的助人技巧取徑,並且因應於華人所特有的儲蓄習慣等文化差異,發現唯有本土的內涵與經驗,才能幫國內的案家找到適切的解決辦法;有鑑於經濟性議題是助人工作服務過程中很難避免的討論,不論是貧窮世襲抑或是後天貧窮到老年化社會的安養,都一直環繞在助人工作者的工作裡,讓社工習慣從質性的角度介入,認為經濟補助、物資供應,或關懷陪伴、團體課程等方式,就能與他們一起克服困境。

然而,這樣的服務很難徹底解決根本問題,乃甚至衍生出『福利依賴』、『常業案主』和『萬年個案』等等的道德危險行徑,進而出現開著車、拿著iPhone6來申請低收入戶補助的突兀情形,這不禁讓人質疑究竟台灣的貧窮線劃在哪兒?對此,2011年實施<社會救助法>新制和擴大救助範圍之後,低收入及中低收入總戶數,已然是從2011年的16.3萬戶增加至26萬多戶,這雖然是造福了一些需要者,但卻也傳出有人並非真正的貧窮,卻還是用盡手段申請到補助,以至於讓部分真正需要者反而是被擋在救助大門之外,對此,「一個孩子每月可領新台幣5,500至5,700元,免學雜費、健保費、營養午餐費、課輔費,還有補助!」「過得很舒服,幹嘛不申請?」的諸多現象,便成為一種預料之中的人性投射。

事實上,與會的專家學者亦提出:回應於快速變遷所衍生出來的經濟議題,這使得在台灣的致貧因素,已然不再是單純的物質匱乏,而是資本主義社會上消費誘惑多、工作機會相對充足、社會福利資源普遍等三種構面交織而成的複雜現象,因此,並不全然是缺乏經濟條件或是階級歧視所造成的結構性貧窮,也就是說,民眾貧窮的問題,經常是過度消費或不當財務行為所誘發出來的,冀此,只要是賦予資訊辨識能力的培力、對自我財務與生活細節的盤點和規劃,在貧窮問題尚未擴大之際並且個案也有面對財務問題的意願,協助尋找工作機會,再輔以社會福利資源的支持和給予時間與正確的理財觀念,就可達到預防貧窮的成效。准此,金融社會工作就是想利用跨專業的介入角度,讓助人者透過財務知識與能力的培養,能精確地盤點服務對象的財務缺口,搭配助人專業養成的社會資本脈絡評估能力,與服務對象共同釐清導致貧窮的可能原因,並取得與服務對象的共識,一起來擬定具體的處遇方案和成效目標。

冀此,當前金融社會工作係以「跨理論行為變遷模式」(trans-theoretical model of behavior change,簡稱為TTM)作為金融行為變遷的主要依據,TTM脫胎於心理治療與行為改變理論,主要是由變遷階段、變遷過程與決策權衡三者所構成,最早係運用於戒菸等健康行為的促進上,日後逐漸擴展到包含消費行為在內的個體決策行為改變,以此觀之,這種模式把行為變遷當作是一種過程,主張處於不同階段者有不同的動機,要看重時間的作用以使用不同的介入方法,然而,面對各種創新做法,可以多方嘗試,審慎引介、考量脈絡後的操作、透過證據針對工作模式和理論進行適度修正,這會是比較務實的做法。

最後,參與脫貧方案的社會行人員與社會工作者,不能淪為發放社會救助津貼的出納人員,忘了必須針對貧窮者提供各式處遇的責任,附帶一提的是,研討會中曾有學者專家提到對於『金融』社會工作(financial social work)一詞的翻譯,實際上,是可以考慮以『財務』社會工作來替代,這是因為金融一詞較容易讓人有商品化的聯想,而在濟貧安貧脫貧的情境之中,除了金融商品的購置對於他們自是有過於遙遠的理想外,也容易讓服務使用者誤會進而望之怯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