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縣市開放同性伴侶註記,衛福部也早已開放同性伴侶可簽署手術同意書,仍有不少醫療院所對於同性伴侶的認定有疑慮。衛福部上周再度行文各縣市政府,要求轉知醫療機構「同性伴侶可以簽署手術同意書」,且不以任何機關、核發的證明文件(如伴侶註記文件)為必要條件。

衛福部醫事司科長呂念慈表示,部分醫療院所對於同性伴侶所出具的註記文件仍有疑慮,例如在台北市就醫卻出具其他縣市註記文件,是否有效等,因此上周再發函說明,病人與關係人間特別密切關係,如同居人、摯友等之認定,不以任何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如同性伴侶註記文件為條件,即只要出具任何縣市的證明文件,皆可認定。

呂念慈指出,手術同意書仍以病患本人簽署為原則,但在不得已狀況下,可由關係人代為簽署;如遇到緊急狀況,則不須取得同意,可逕為進行手術。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