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學分班學生李偉立

 

開宗明義的公共衛生指的是經由有組織的社會力量,從事環境衛生、傳染病管理、個人衛生教育、組織醫護事業,以利早期診斷治療,並發展社區機構,以保障人人都足以維持健康的生活水準,如此種種的努力乃是為了使每一個人都實現健康與長壽的天賦權利,對此,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於1978年提出之阿拉木圖宣言(Alma-Ata Declaration)更是標舉出來:基層醫療保健為整體醫療保健服務及達到公元2000年全民健康之基礎,而預防保健工作不論在維護民眾健康、經濟效益、實施效果上均勝於疾病治療。

『失智症』的盛行率乃是隨著年齡增加而快速增加,全世界每七秒鐘增加一名失智病人,隨著台灣即將邁入的高齡社會,好發於高齡人口之失智症對個人健康和家庭經濟所造成的影響與負擔,也將日益嚴重,更遑論於上述阿拉木圖宣言的基本健康維護的權益保障,對照之下,全世界失智症人口於2015年為4,680萬人,預計2050年將達1億3,150人,每20年呈現雙倍成長,每年新增990萬人,至於,依據台灣失智症協會推估台灣地區失智症人口盛行率,在2015年為24萬人,約六位年輕人照顧1位老人;15年後的2031年將有47萬人罹患失智症,每100位國人就有超過2位;再過20年後的2051年,將增加為86萬人,每100位國人就有4位失智者;未來台灣失智症人口問題,將以每天增加40人的速度快速成長,甚至到了2061年推估逾93萬人,約1位年輕人照顧 1位老人。

個人工作於苗栗縣醫療次區域(苑裡鎮、通霄鎮),其區域推估罹患失智症的人口數為8萬4千人,老人年人口近1萬3千人,所佔的比重為16%,係屬嚴重的老化社區,自2015起持續透過極早期的失智症篩檢量表(AD-8)篩檢共計6,500份樣本,這其中疑似陽性個案,均轉介至本院神經內科門診,以進行失智症鑑定,檢查工具除生化血液外,尚有智力測驗、腦波檢測以及腦部電腦斷層掃描,倘若是屬於陽性者,經健保申請核准失智症專案的藥物投予,對此,運用縱貫性研究法以分析失智症的費用結構及合併症、併發症趨勢,特別是探討失智症在全民健保之醫療給付適切性、治療預後效果與成本效益等,當屬必要。個人認為此項醫療政策雖是立意良善,但是,經過健保資料庫的分析,配合失智症治療個案之醫療費用清單,佐以縱貫性研究治療前後之效果與成本效益分析,才得以瞭解投入龐大的社會資源進行大規模篩檢,其成本效益是否得當。

台灣目前失智症的長期照護模式可分為「家庭照護」、「社區照護」、「機構式照護」三大類,這其中的「家庭照護」與「社區式照護」,相同點均是患者仍居住在家中,主要照護者是家屬,「家庭照護」指的是患者全然由家屬照顧,所以隨著患者症狀的階段性惡化(發生遊走、行為問題、日常生活功能依賴、認知功能嚴重障礙),家屬端將會面臨生理、心理、經濟、家庭和社會極大壓力;至於,「社區式照護」主要目的是協助患者能夠執行生活所需的基本任務,並提供照護者支持、喘息以緩解其負荷性的身心壓力,常見的服務模式包括有失智型日間照護中心、居家護理和喘息照護等。

「機構式照護」則是可以區分為護理之家和特殊照護單位兩種不同的做型態,這其中的護理之家提供的服務包括技術性護理與生活照顧,以期望改善或維持病患的剩餘功能,接受對象則是較嚴重或後期的失智症患者,而特殊照護單位則是在非專業失智症護理之家內設置特殊照護單位或專區,即所謂目前市場上常見之所謂小規模多機能區域的設計,以區隔失智症患者和非失智症患者的照護,目的也是在保護非失智症患者的住民。

總之而言,此刻的台灣人口結構正面臨重大改變,不論都市或鄉村均有類似的議題現象,衛生主管機關不斷要求醫療院所執行失智症篩檢與轉介治療工作,藉以延緩社區老人失智症疾病嚴重度,健保當局也意圖透過此一政策,以對醫療費用的上漲預期能夠發揮一定的控管功能,但是,面對二次大戰後與台灣戰後復甦下的農業社會嬰兒潮而言,這的確也是一項艱鉅的社會變革工程,而值得加以全民、多面向以及跨世代的關注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