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都發局因應中央修正實施「建築技術規則」有關「無障礙建築物」的新規定,自前年起查核5279處集合住宅及690處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餐廳的無障礙設施,內容包括「無障礙通路」、「無障礙標誌」、「身障引導設施」、「無障礙廁所」及「升降設施」。餐廳部份查核有237家需改善,但有213家高達9成比例未改善,將面臨年底起開罰6到30萬,且連續開罰或自行停業的命運。
不過台北市議員汪志冰指出,曾提改善計畫的189間餐廳中,提具改善計畫超過2次者有65家,只有9家過關,最多的連續提出6次都沒過,可見難度有多高。她還接獲業者陳情,因位於商業大樓中,缺少無障礙廁所,但因受限大樓結構上無法施工,因此業者提出以附近公共設施的無障礙廁所替代,但委員決議時不但否決,還追加「設置電梯」的要求。
汪志冰說,業者原本合法營業,只因為中央法規突然改變,不但要花大錢大興土木,還處處被刁難,如果實在走投無路,這200多家店將面臨受罰或停業命運。
建管處長陳煌城表示,對於委員的建議事項,若超出行政命令的範圍,並不會強制。建管處希望促使業者盡力配合改善,但不一定年底一到就開罰,仍會審酌實際情況認定。(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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